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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樵:逾八成公益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诉前已整改

作者:张丽 来源:最高检 2017-09-18 09:11:59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受国土部邀请讲公益诉讼逾八成案件行政机关诉前已整改本报北京9月17日讯(记者郄建荣)“国土资源领域是行政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张雪樵近日在国土资源...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受国土部邀请讲公益诉讼

逾八成案件行政机关诉前已整改

本报北京9月17日讯(记者郄建荣)

“国土资源领域是行政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张雪樵近日在国土资源部举办的公益诉讼专题学习大讲堂上做专题报告时指出,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期间的情况来看,国土资源领域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违法用地采矿查处、闲置土地、矿权审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等方面面临着较大的公益诉讼风险,需要引起重视。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正是考虑到了这一点,9月15日,国土资源部邀请张雪樵就公益诉讼做专题辅导。国土资源部也由此成为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以来,首家在全系统组织学习公益诉讼制度的国务院部委。

今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明确写入这两部法律。这也标志着经过两年试点,我国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据张雪樵介绍,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我国首创。在他看来,公益保护是系统工程,不仅需要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通过行使各自的职权进行保护,也需要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形成合力。

检察机关是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据张雪樵介绍,行政公益诉讼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受到侵害的问题,检察机关应当提出建议、督促履职、提起诉讼。

他表示,在行政公益诉讼中,要坚持诉讼双方的平等地位,坚持协同治理。行政机关是第一顺序的公益保护人,而检察机关则是以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方式,督促、协助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公益职责。

“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是对行政机关的督促履职,属于‘督促之诉’,而不是‘追责之诉’。”张雪樵说,公益诉讼的核心要义是共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他指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行政机关的“履职之诉”,也是检察机关的“协同之诉”。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作为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只有在督促无效后才提起诉讼。张雪樵说,试点经验证明,在80%以上的案件中,行政机关都在诉前程序中进行了整改,履职到位,没有进入诉讼阶段。

针对国土资源系统的特点,张雪樵提出,“督促之诉”中需要把握的关键环节包括重点关注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交叉重合领域的监管问题;准确认识诉前程序“三十日”回复期限;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客观把握“充分履职”标准。

他建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协同配合的新型关系,包括建立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构建互报互推机制,建立常期协同配合机制等。

张雪樵提出,检察机关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看,公益诉讼制度对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弥补行政公益诉讼主体缺位、激活公益保护力量具有重要作用。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张德霖表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始终秉持依法行政和权力规范运行的原则,及时回应公众对国土资源领域重大问题的关切,积极支持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赵凤桐,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冯志礼参加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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