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庭内拍照判囚7日需支付逾19万元讼费
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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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内影相的唐琳玲,早上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刑事藐视法庭罪成,判监7日,并需要支付197260元讼费。唐琳玲一度拒绝支付讼费,指代表律政司一方的团队,并非由她本人邀请或雇用,她也无预先获告知审讯会引伸这笔费用。法官陈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