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贷款2239万男子拟起诉华夏银行 冒名签字让我一无所有
2020-05-12 21:14:01

据项招辉讲述,2014年公司曾组织十几位同事前往华夏银行南昌分行贷款,“当时公司领导说不知道贷不贷得下来,让我们先试试,我们就签字了。”项招辉表示,当时还存放了他的两张照片。“但是我2015年没有签过这样的合同,我2014年年底就辞职了,当时还要求把公司法人变更过来,直到2015年5月,他们才给我变更。”

记者从天眼查了解到,南昌索克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在2015年5月12日,法人代表由项招辉变更为李某德,而贷款合同的签订便是在变更法人的前六天。记者就此事拨打索克斯公司电话,对方电话均未接通。

项招辉表示,自己可以肯定,没有在2015年去银行签订这笔贷款,于是找了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希望银行能把面签照片拿出来核对,但最终没有拿到面签照片。

“如果照片不是我本人的话就不要影响我的正常工作生活,但是银行那边肯定是我签的,法官也说如果有面签照片可以证明不是本人签名,就以面签照片为准,我又向法院提交了调取证据材料的申请,结果银行也没有提供。”项招辉说。

原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副行长、纪委书记李起宏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已于2019年11月底调去赣州任该地方银行行长,“当时我是负责调查这件事,但是现在我不方便回答相关问题,建议询问南昌分行现任纪委书记。”随后记者就此事致电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及纪委监察室相关人员,截至发稿前均未获得回复。

银监局:存在贷前调查不实、贷中审查不严

无奈之下,项招辉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合同中的签名和手印指纹进行司法鉴定。2018年8月22日,受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笔迹鉴定与指纹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