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为通知,而强执行 法院公告
2020-05-11 20:25:41

郑玉珍:本院受理上诉人杨宜涛与被上诉人王相民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上诉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4民终4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神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宗华:本院受理原告齐鲁特钢有限公司与被告神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宗华、宗继月、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民初5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陆燕君:本院受理上诉人孙桥与被上诉人蔡坤、陆燕君、原审第三人青岛巨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4民终36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滕州市鸿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滕州天禧永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481民初49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王红军:本院受理原告刘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481民初3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刘霞与王红军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马旭、济南骏豪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晶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张健、高倩:本院依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纬二路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4月7日向你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责令你履行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103民初146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你至今仍未主动履行。本院决定对你在借款时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标山路14、16号香江花园3号楼2-602的房产及2―106室储藏室予以评估拍卖,并分别委托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进行了网络询价,济南市天桥区标山路14、16号香江花园3号楼2-602房产询价价格分别为:2245162元、1852782元、1673339元,储藏室询价价格分别为:228792元、194810元、91425元。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及网络询价报告,如对询价价格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院将参照网络询价中间值确定拍卖底价,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拍卖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1/。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浩:本院受理原告谢彦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112民初2338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0000元及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险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魏贞贞:本院受理原告王建诉被告刘自强、魏侦茂、魏贞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103民初106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华喜、赵岩:申请执行人李泽申请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执行异议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3日以(2020)鲁0113执异29号立案。因无法直接向赵岩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113执异29号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通知你们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到本院参加听证会,逾期则依法处理。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薛振更:本院受理原告焦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302民初49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左巍、冯峰:本院受理原告谷平与被告左巍、冯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年8月25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秀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与李秀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181民初59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李秀娟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00303.98元;二、被告李秀娟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信用卡欠款的利息:按照《中国建设银行龙卡IC 信用卡领用协议》约定的方式,自2019年4月27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三、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陈指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与陈指军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181民初59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陈指军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30668.49元;二、被告陈指军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信用卡欠款的利息:按照《中国建设银行龙卡汽车卡领用协议》约定的方式,自2019年3月3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三、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张庭华: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庭华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181民初68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张庭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40521.35元;二、被告张庭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保费3887.54元;三、被告张庭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自2016年6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0521.3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 的标准计算);四、驳回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被告张庭华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孙庆林:原告李敬花与被告孙庆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181民初74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孙庆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李敬花借款30000元;二、被告孙庆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李敬花相应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以本金3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9月1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邵瑛琪:本院受理的张娟申请执行邵瑛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执行通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115执909号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延迟履行期限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 明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朱明律师不慎遗失律师执业证,证号13701201910095580,流水号11178180,现声明挂失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