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普利策奖 常务副县长都中招
2020-05-06 05:24:19

在此期间,鸟某以海东市主要领导侄子的身份,先后认识循化县税务局局长何某1、西宁市城东区税务局局长何某2、青海天香两椒有限公司法人韩某3、青海仙红辣椒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管韩某4等人,并以“工程资金紧张”“合伙搞工程”“个人急需”“帮忙调动工作”等为由,多次以借款为名骗取高某人民币5万元,韩某3人民币63万元、美元1万元,韩某4人民币1万元,何某1人民币35.6万元(其中已还款10万元),何某2人民币18万元,共计118.9万元。

2015年10月份,通过介绍,鸟某认识了海东市乐都区拆迁办干部王某。2018年4月份,鸟某通过王某,认识了认识了蒲台乡的主要领导,为其哥哥承揽了一段工程。在此期间,鸟某答应,帮助王某调整工作岗位及升迁职务,并以工程资金周转为由向王某借款3万元,至今未归还。

也就是说,鸟某不仅骗取了时任循化常务副县长高某的5万元,还骗取了多人钱财。

原判认定,鸟某在拿到借款和按工程进度拨付的工程款后,除将部分款项用于工程以外,经常出入高档饭店、高档娱乐场所、大型商场、购买高档汽车等用于个人消费购物。

在一审中,循化县长韩某1、时任循化县常务副县长高某等人,作了陈述。

高某说,“2016年年底,我任循化县常务副县长,时任海东城投公司董事长张某介绍认识了鸟某,说他是海东市委主要领导的侄子,还认识国家发改委的司长,可以就国家支持贫困县的项目进行磋商,于是我带领县工商局喇某录局长、招商局马某局长和鸟某共四人去北京,但项目没谈成。

鸟某在中标修缮工程后,找我说工程启动资金紧张,让我借给他5万元,我考虑到他确实中标、还是海东市委主要领导的侄子,借款不至于被骗,所以就将农行工资卡内的5万元存款以转账方式转入鸟某的一银行卡内。我相信他所以就没打欠条,银行转账凭条因时间太久已经丢弃了。鸟某借我的5万元直到现在没还。借钱后大约两个月后我见他时提出还款的事,他说等工程完工结算后还我,到现在再没提还款的事。”高某说。

韩某1证言称,“2017年高某对我说市委主要领导的侄子想参与循化县有关文物的一个项目。后来这名叫鸟某的男子来找我,他有意向我透露他知道市委主要领导的行踪,经常和市委主要领导在一起。鸟某经常向他人述说和市委主要领导是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