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4月26日,ST金贵(维权)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新增诉讼及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ST金贵分别收到海通证券(600837,股吧)的四份《起诉状》以及《应诉通知书》,均为债权合同纠纷。(金贵银业(002716,股吧)维权入口)
ST金贵于2014年11月公开发行了了“郴州市ST金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简称“14金贵债”。2019年11月2日,ST金贵公告发布《关于“14金贵债”无法按时兑付的公告》。2019年11月4日,ST金贵未能履行向债券持有人还本付息的义务。
海通证券作为“海通海裕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代表该产品购买了“14金贵债”,至兑付日持有债券的票面总金额为2500万元,期内利息188万元。
作为“海通季季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代表该产品购买了“14金贵债”,至兑付日持有债券的票面总金额为879万元,期内利息66万元。
作为“海通北极星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代表该产品购买了“14金贵债”,至兑付日持有债券的票面总金额为2730万元,期内利息206万元。
作为“海通海汇天辰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代表该产品购买了“14金贵债”,至兑付日持有债券的票面总金额为80万元,期内利息6万元。
因诉讼标的不同海通证券提起四起诉讼,认为ST金贵未能兑付“14金贵债”本息,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兑付本息义务和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分别要求赔偿票面本金和期内利息,四案总计6655万元。
除此之外,ST金贵此前因股权转让纠纷被四川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起诉已经收到判决书。成都市中院判决ST金贵支付股权转让款8271万元和违约金;同时四川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ST金贵持有的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34%的股权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曹永贵、许丽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另一起融资租赁纠纷案广州市中院也已经裁判完毕。判决ST金贵向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6992万元和违约金;金江房地产、曹永贵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对于已经判决的两个案件,ST金贵需要支付1.6亿元
ST金贵表示,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若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34%的股权后续被拍卖或变卖,将会导致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下降,但对合并报表范围不会产生影响。针对上述诉讼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配合有关各方提供证据资料,积极主张公司权利,充分保障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本次诉讼事项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预计将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季丽亚 HN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