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有正直诚信等高尚个人品格;(2) 在阿里巴巴集团、我们的关联方及╱或与我们存在重大关係的特定公司(如蚂蚁金服)连续工作不少于五年;(3)对阿里巴巴集团业务作出贡献的业绩记录;(4) 作为「文化传承者」,显示出持续致力于实现我们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以及与之一致的特征和行为;(5) 要求每位合伙人在担任合伙人期间必须保留相当数量的本公司股份(由于成为合伙人候选人的条件之一是必须连续在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或关联方工作不少于五年,合伙人在当选时通常已经通过股权激励和股份购买计划等方式拥有或获得了相当数量的本公司股份)。
在合伙人的退休和免职章节中规定,任何合伙人(包括长期合伙人在内),如果违反合伙协议中规定的标准,包括未能积极宣扬我们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或存在欺诈、严重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可经在正式召开的合伙人会议出席的简单多数合伙人表决予以免职。因此上述处罚决定应该主要是依据该条规定。
总体而言,阿里巴巴合伙合伙人会议的权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提名和委任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简单多数成员的权利;(2)领取一定的管理层合伙人奖金。 这个奖金产生是在董事会根据薪酬委员会的建议,批准管理层(2019财年由超过360位成员组成)的年度现金奖金池,金额年度经调整税前营业利润的一定百分比计算后。再在确定年度管理层现金奖金池总金额,由薪酬委员然后首先确定分配给管理层中非合伙人成员的奖金总额比例,把剩余部分作为管理层合伙人的奖金。
而作为普通合伙人个人而言,个人的意见对于董事会成员的提名和任免来说基本没什么作用,只是大约占1/38,对决议的通过与否影响不大。而对个人而言,最重要的还是两项,一是身份地位的象征,该30余人是阿里集团权力的核心层,是合伙人身份就意味着其在管理层的核心;二是有管理层合伙人的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