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原董事获刑 受贿超千万,曾违规建机房
2020-04-30 20:41:27

被控受贿超千万,读者出版集团原董事长王永生一审获刑14年。

据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0年4月30日,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永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永生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00万余元。对共计人民币150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2012年,王永生违反规定,购买房产用于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机房和客服中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共计人民币1900万余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上市公司读者传媒年报显示,王永生1961年出生,甘肃兰州市人,1987至1996年 5 月历任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化学系副主任等。2016年4月至2018年6月,任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8年6月,王永生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免去董事长职务。同年11月,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永生决定逮捕。

据天眼查信息,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成立,是在原甘肃人民出版社基础上改制组建的专业出版集团,出版《读者》等10种期刊。由甘肃省财政厅100%持股。据上市公司读者传媒年报,2019年,公司营收9.7亿元,同比增长27.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65万,同比增长52.21%。(文 | AI财经社 赵怡然 编 | 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