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澳居民居住证办理 台湾居民有5点疑虑
2018-08-31 08:04:16
台港澳居民居住证明天上路,但关心此事的台商、台干与台生认为,仍有五大问题需要调查。
首先是居住证申办时的期限问题。依照规定,台湾民众须在大陆居住、并有稳定就业、就学满半年以上。但大陆官方至今未说明,所谓的半年是指一年内必须住满半年,还是需要连续在一个地方住满半年?若属后者,往来两岸之间的台商、台干、台生,恐怕甚少人符合。
对在大陆始终都住不满半年的工作者而言,是否有其他替代方式?也需官方说明。
第二,台湾民众申办后,由于证件期限为五年。当事人若是五年内更换工作、搬家、毕业、或是回台定居,居住证是否还有效?跨省更换工作,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新证?
第三,由于该证件属于地方政府管理,大陆现行户籍制度、公积金等政策归属地方政府职权下,未来是否会有“四川办的证,到上海无法使用”的现象?尤其部分省市对于购房有额外限制,未来“四川办的证,到上海能否买房”,是不少人心中的疑问。
第四,根据某些会计师分析,台湾民众一旦办理居住证后,就可能成为大陆官方课税对象。此一说法也待确认。虽然依大陆明年元月一日上路的新版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只要在大陆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的外籍人士,即须向大陆缴纳所得税,与居住证制度似乎并无直接关系,但有了居住证后,无疑也给税务机关提供了可资稽查的资料。
第五,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指出,申请居住证未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但在研究是否对申办的台湾民众,做出公权力方面的限制。这也让台商、台干担心,台湾有关部门是否会对办证者“秋后算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