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不会在本地立法完成前执行国歌法
2017-11-02 16:24:01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在一个电台节目中,指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后,在香港已经有法律效力,在本地立法前或有灰*地带。政府回应指,特区政府准备以本地立法方式实施《国歌法》,不会在本地立法完成前执法。发言人表示,根据《基本法》第18条,凡列于附件三的全国*法律,须由特区公布或以立法方式实施,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国歌法》列于附件三后,有关法例也未能即时在香港实施。
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指,汤家骅的说法不负责任,对市民造成不必要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