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学习中心不当接受付款罚款赔偿共七万
2017-09-07 20:12:48
一间私人学习中心因不当接受付款,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判罚款四万八千元及向受害人赔偿约二万二千元。
海关早前接报,指涉事学习中心在收取学员款项后未能提供有关课程,也未有向学员退款,经调查后决定检控。
一间私人学习中心因不当接受付款,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判罚款四万八千元及向受害人赔偿约二万二千元。
海关早前接报,指涉事学习中心在收取学员款项后未能提供有关课程,也未有向学员退款,经调查后决定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