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草案提出侮辱国歌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7-09-01 16:05:12

正在北京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国歌法》草案,十月一日生效,会上同时通过核安全法。

《国歌法》草案列明,国家倡导公民及组织在适宜的场合奏唱国歌,表达爱国情感;也列明不得采用有损国歌尊严的奏唱形式,或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草案又提出国歌不得用于商标或商业广告,或在私人丧事活动等场合使用,也不可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草案同时列明,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或曲谱,以歪曲或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人士,会被公安机关警告或拘留;若构成罪行,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