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原市长黄兴国承认受贿逾4千万
2017-08-09 17:17:48

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兼市长黄兴国,涉嫌受贿超过四千万元,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黄兴国进行最后陈述,表示认罪悔罪,法庭择期宣判。。

石家庄市检察院指控,黄兴国在一九九四年至去年,利用担任浙江台州市委书记、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副省长、宁波市委书记、天津市副市长、市长及市委代理书记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用地、职务晋升等事项提供帮助,收受超过四千万元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