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
2020-05-01 08:45:00
[2] 截至2019年8月,《读者》杂志的累计发行量超过20亿册 4月30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发布消息,2020年4月30日,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永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
1981年4月,正式创刊,1993年3月,正式改名为《读者》。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读者》创刊于1981年,是由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主办的综合类文摘杂志 对被告人王永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1] 1980年12月,《读者文摘》开始筹备 [2-3] 截至2019年8月,《读者》编辑部有责任编辑1人、编辑3人、美术编辑1人、制版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