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 博野县人民法院在行动
2020-05-12 23:50:25

为更加高效便捷地化解矛盾纠纷,给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全方位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博野县人民法院以“三创四建”活动为契机,加快推进诉前调解中心实质化运行,将诉调对接工作纳入“两个一站式”建设中去统筹,纳入到基层社会治理中去推动。今年3月,县人民法成立院诉前调解中心,截至5月6日,已承办案件20件,调解成功16件,出具司法确认书1份,调解成功率达到80%。

(图片来源于网络)

诉前调解中心现有4名干警组成,在调解过程中,干警们积极运用电话、微信、视频等线上调解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让当事人减少奔波。

据了解,诉前调解中心通过诉调对接系统与立案部门实现对接,专门处理10万元以下的经济纠纷,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由立案部门及时分流到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或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的案件及时退回立案部门登记立案。诉前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双方可共同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经过司法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具有和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一样的强制执行效力。

县人民法院供稿

博野人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