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定了!
根据国家、省有关学校开学工作部署要求,经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复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市2020年春季学期高三、初三和中职学校毕业年级以外其他年级学生返校学习时间安排通告如下:
1.5月11日,全市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非毕业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返校学习。
2.5月18日,小学一至三年级、幼儿园返校学习。
3.特殊教育学校暂时不返校学习,具体返校学习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4.面向高三艺考生、复读生的校外培训机构5月7日后可以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开班申请及防控措施方案;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照学校防疫标准逐项验收;培训机构要签署安全承诺书,承诺全面落实防控要求;在验收合格、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校外培训机构可向高三艺考生、高考复读生开班。面向中小学校其它年级学生开展的线下培训,可在所在地中小学生全部返校学习后,由校外培训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班。
赣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学校复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5月6日
此前,萍乡也发布了开学时间相关消息
5月4日,萍乡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学生返校(园)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萍乡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学生返校(园)时间。
5月11日为普通高中、初中、中职学校非毕业年级学生返校时间;5月13日为小学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学生返校时间;5月17日为小学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幼儿园小朋友及特殊学校学生返校(园)时间。
《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精准防控、稳步推进,坚持责任落实、保障落实,按照“一县一策”“一校(园)一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园)的相关工作,做到“一严(严格落实学生返校学习条件)、二清(政策清、家底清)、三防(防突发事件、防懈怠情绪、防次生灾害)、四控”(控人员聚集、控人员流动、控教学质量、控校园安全),确保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通知》强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报请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组织人员对学校(幼儿园)的准备工作逐一核查验收,凡验收未通过的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园)学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园)学习:人员排查管理不到位的、校园环境整治不彻底的、防疫物资储备不充分的、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毕业年级方面,记者了解到,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高三年级可在周末补课一天,具体安排由学校自行确定。鉴于目前的疫情防控特殊情况,中考体育考试暂不举行。
校外培训机构方面,面向高三艺考生、复读生的校外培训机构5月7日后可以向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开班申请及防控措施方案,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照学校防疫标准逐项验收,培训机构同时签署安全承诺书,在验收合格、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可向高三艺考生、高考复读生开班。面向中小学校其它年级学生开展的线下培训,可在所有地中小学生全部返校学习后,由校外培训机构提出申请,经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班。
《通知》还表示,中小学生可继续通过“赣教云”平台或电视频道观看省厅统一录制的线上课程。对不能按时返校或尚在隔离期的学生,学校要通过线上教学等方式,继续指导做好学习辅导;返校后要通过专门的个别辅导,确保学生跟上教学进程。
上饶市教育局也发布通知
明确了该市中小学
中职学校学生返校时间
通知如下:
日前,上饶市教育局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学生返校(园)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普通高中、初中、中职学校非毕业年级和小学、幼儿园返校学习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通知明确,各县(市、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按照“一县一策、一校(园)一案、属地负责、分期分批”的原则,结合疫情防控和学校条件保障情况,统筹确定本辖区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除毕业年级外的其他各年级学生、小学(幼儿园)学生返校(园)时间。市直普通高中、初中、中职学校非毕业年级和小学五、六年级学生于5月11日返校;市直小学其他年级学生于5月13日返校;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返校的,允许延期返校;市特殊教育学校、市直幼儿园复学(返园)时间另行通知。
通知强调,要加强返校(园)人员管理。各地各校(园)师生要每日按时在“江西省校园疫情防控信息系统”中上报自身健康信息,学校要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身体状况及行动轨迹。各校(园)要积极配合市卫健部门,加强对师生员工中“四类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及发热留观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从黑龙江、广东、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境外入赣人员的管理。凡14天内有中、高疫情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及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后方能复工复学。
通知要求,要做好返校(园)准备工作。落实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返校(园)准备工作,坚决做到“四不返校”:人员排查管理不到位的不返校、校园环境整治不彻底的不返校、防疫储备物质不充分的不返校、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返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对学校(幼儿园)的准备工作逐一进行核查验收,凡验收未通过的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园)学习。
通知强调,要做好“点对点”闭环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实化闭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返校路途管理、校园闭环管理、应急处置闭环管理和实习闭环管理,把好闭环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防止疫情向校园输入扩散。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让学生分散就座。严禁学校大班额上课。
通知要求,要全面做好复学其他工作。要认真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全面做好返校后课堂教学与线上教学的有效衔接、加强对学生的心理援助与人文关怀、严格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等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科学研判,合理实施。已按学年提前收取食宿费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应根据实际食宿情况合理结算。
通知强调,要压实工作责任。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学校学生返校(园)准备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各地各校要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发现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有效整改。对在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园)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弄虚作假等问题,将严肃查处并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