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 天津商业大学被要求限期整改
2020-05-02 10:09:01

五、评估纪律与监督

各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和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及评估纪律,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对存在弄虚作假和违反纪律规矩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有关单位或个人在评估过程中如有任何异议,可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有关材料请直接寄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政编码:100816)。

六、结果处理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汇总评估结果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对参评点分别做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评估结果及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开。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2020年4月13日

学位授权点检查结果出炉,天津一高校被要求限期整改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文公布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天津各高校可继续行使博士学位授权,天津商业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被要求限期整改,暂停招生。

2014年-2019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

一、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结果为“合格”且未被抽评的学位授权点,以及抽评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

二、抽评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

三、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现已完成整改的,2020年根据有关安排接受复评。其他自我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在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

四、接受复评的学位授权点,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五、抽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以及未开展自我评估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六、根据合格评估结果,撤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鞍山热能研究院的硕士学位授权。

七、限期整改和撤销授权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其同一学科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继续行使硕士学位授权并招收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