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学生因疫情未住校可退宿费 高校要适当退还住宿费
2020-04-22 12:08:05

受新冠疫情防控影响,大学生在校时间大大缩短,已收取的住宿费怎么办?

对此,教育部4月10日在其官网发文称, 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教育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住宿费

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问题,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预警,强调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

教育部在预警中指出,学费(保教费) 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收费管理工作。

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教育部提出, 应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 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

已有省份明确:因疫情未住校可退住宿费

由于疫情的影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延迟开学,我表示理解。但住宿费交了,学生却没在校。那么,学校能否“酌情退回一部分住宿费呢?

相信有不少同学都有类似的疑问,现在,全国部分省市已经下发通知,因疫情未住校,住宿费高校应适当退还。

河北省

河北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等三部门日前转发教育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的通知,并结合河北实际,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