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校开学时间 第一学期开学后提出退...
2020-04-20 10:27:34

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

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问题,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收费管理工作。

一、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二、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四、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教育收费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总结一下:

1.现在不能收下一学期或者下一学年的学费或者住宿费。

2.已经交了本学年的住宿费,各省市自行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3. 已经交了本学年的学费,没提到退费的问题。

02. 学费、住宿费、餐费和校车费,哪些费用可以退?

针对学费、住宿费、餐费和校车费,搜集到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回复。

以下是各地官方回复:

甘肃:学校是否退住宿费,取决于学生的在校时间是否缩短。

近日,有甘肃省学生在网上向省长留言” 反映甘肃省春季开学和住宿费退费相关问题 ”该生表示,由于全省各类学校延迟开学,在疫情期间学校之前收取的住宿费是否应该退一部分?

当地政府是这样回应的:关于住宿费退费事宜。待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开学时间、放假时间明确后,若在校时间未缩短,将按原标准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若在校时间缩短,省教育厅将积极协调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相关住宿费退费政策。

也就是说,学校是否退住宿费,取决于学生的在校时间是否缩短。

四川:正在研究相关政策

在问政四川平台上,有一位职业学院的同学发出提问:高校在疫情期间是否可退学生相应的住宿费?

四川省教育厅财政管理处的回应是:目前教育部等部门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待政策明确后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和学校。

广东:线上教育是正常教学的组成部分,教育时长可纳入正常教学时长范畴

3月2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中小学线上教育热点问答》,表明“线上教育是正常教学的组成部分,教育时长可纳入正常教学时长范畴”。也就是说在家上课属于正常教学。

东莞:学费和住宿费不减,但民办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可根据实际天数退回

近日,有用户在东莞市教育局咨询诉求中提到“由于疫情造成现在学校无法正常开学上课,与此同时校方所提供的校车接送和食宿费也没有正常提供,关于此类费用,是否可以给予一个解决方案!万分感谢!”

东莞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此做出了回应:延迟开学学费和住宿费不减,但是民办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可根据实际天数退回

根据省市现行教育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民办学校的学费、住宿费均按学期收费,因此,在延迟开学情况下,其学费和住宿费是不会减少收费的。但是,民办学校的伙食费、校车费等属于服务性收费,可以根据实际天数退回学生家长。

湖南长沙:住宿费、伙食费等据实结算

长沙市教育局:虽然开学延迟,但开展了线上教学,学校教师工资都是正常支付的,住宿费、伙食费等服务性收费应据实结算。同时,要通过学校官方渠道向家长公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调整情况。

北京:根据实际情况退还剩余部分

根据已经公布的有《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其中第四条新生在报到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退还学生预交的所有费用。

学生在学校开始上课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学费,并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时间和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住宿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海南海口市:费用应据实结算

海口市教育局回复称,针对中小学延迟开学的情况,海南省教育厅正在拟定我省学校补课的有关意见,确保课时足够。至于餐费、住宿费应据实收取,学期末统一结算,请家长保留好收据。

天津:民办学校不得跨年收取学费、住宿费

天津市也有详细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其中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按学年或学期收取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期)收取。民办学校学生退(转)学,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退还学费及住宿费。

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未开学时提出退(转)学申请的,核退全部费用;第一学期开学后提出退(转)学申请的,核退半年费用;第二学期开学后提出退(转)学申请的,不退费用。

03. 教育部要求做好民办园扶持工作

在这场疫情下,民办幼儿园的生存情况面临着巨大的考验。

按照教育部提出的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80%的政策要求,去年大批民办园转为了普惠园。但据媒体报道,政策推行一年多来,仍有部分地方政府未对转普的民办园给予财政补贴,而政策又严格限制这些幼儿园收取费用。疫情下的民办园更是雪上加霜。

在4月16日,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