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年前*侵杀害国小女童 男更二审判无期徒刑
2017-05-31 18:15:18

台北市南港区一名国小女童,民国79年间在学校遭人*侵杀害,检警当时虽采集到嫌疑人的体液,但因当时尚未建立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检体资料库,迟迟无法破案。直至民国100年间,蔡姓男子因涉另起*侵案被逮,警方经比对后揪出他涉犯此案,高等法院今(31)日更二审宣判,蔡男被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可上诉。

判决指出,现年55岁的蔡姓男子,民国79年5月、自己结婚纪念日当天,佯装成送便当给小孩的家长,潜进南港区某国小,蔡男见一名小六女童落单,便假冒成老师,要求女童到顶楼帮他搬东西,趁机在楼梯间用胶带将女童双眼、嘴巴及双手缠住,*侵得逞,蔡男甚至还捂住女童口鼻,将其闷死后逃逸。

检警当时虽在被害女童**采集到检体,但因缺乏比对对象而迟迟无法破案,直到民国100年间,蔡男在高雄市涉犯另起*侵案,警方侦办时采集蔡男检体送回刑事局比对,才意外发现他也涉犯21年前的女童*杀案。

蔡男到案后坦承*侵,但否认杀害女童,并称是哥哥所为,检方将蔡男兄弟声押并起诉,但哥哥始终喊冤,且蔡男对哥哥的指控前后不一,加上现场仅采集到蔡男的DNA,哥哥最终被判无罪定谳。

蔡男部分,法官认定他*侵弱小女童,手段凶残,但他因怕事迹败露才临时起意闷死女童,在一审、二审及更一审时,均依强制*交故意杀人罪判处蔡男无期徒刑。今日更二审宣判,法官审酌蔡男犯案时无前科,杀害女童部分也非直接故意,因此第4度判处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