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单设虐待儿童罪 前者适用于
2020-06-01 23:18:04
同时,完善撤销监护权立法,建立虐童罪犯黑名单;完善儿童福利制度,增加儿童福利投入。
王静成认为,尽管刑法对虐童行为有所惩治,但还存在问题,包括适用主体对象太窄,对“虐待行为”的法律性定义不明晰,入罪门槛过高——需构成情节恶劣等 王静成建议,在《刑法》中设立专门的虐待儿童罪;进一步明确“虐童行为”法律定义;降低判刑的入罪门槛;犯罪主体不加以限制 建议单设虐待儿童罪 据了解,目前,刑法中规制虐童犯罪的主要罪名是虐待罪和虐待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罪,前者适用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后者系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设,适用于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如托幼机构人员 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扬州市政协副主席、扬州民革主委、苏北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理事长王静成表示,他今年在全国两会上的建议是,单独设立“虐待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