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论证管理规定(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
2020-05-25 18:06:47

根据《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要求,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dbhc2016@163.com。

自然资源部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