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 政策文件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江西执竞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决定
2020-05-19 18:07:16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江西执竞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决定
李华川、盛炳富、施丽:
你们提交的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材料收悉。
经审查,你们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设立江西执竞律师事务所,其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主管机关为南昌市司法局。
江西省司法厅
2020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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