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批复同意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党支部、法规司党支部补选支委会委员】
2020-05-19 15:33:26

为及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机关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党支部、法规司党支部关于补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有关请示进行认真审核,并就相关候选人预备人选征求了驻委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经集体研究,批复同意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党支部、法规司党支部各补选1名党支部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