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可落户 Paper
2020-05-15 07:53:10
近日,山东民政厅、政法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方案,要求:
①开展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安全隐患大排;
②对全部滞留人员进行一次甄别寻亲;
③集中开展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工作,对暂时无法落户但应予以长期安置的,要尽快将人员转移至公办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等照料。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徐舟
责编|郑富强
济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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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新通知!山东: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可落户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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