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实施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2020-05-14 10:31:05

为全面落实《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鲁市监注字〔2020〕50号文件精神,做好全市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由市级承办的食品生产许可业务: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水产制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不含婴幼儿辅助食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等共计11类,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不见面审批,切实精简申报材料,严格实施现场核查工作。

推行无纸申报。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改进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要求的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食药卫健科采取让申请人在线申报提交电子材料,不再重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实行无纸化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在线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在线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现共受理企业在线申请26家次。

切实精简申报材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申报材料要求,指导申报企业在线填报相关的申报材料。

严格实施现场核查。新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对现场核查提出了新的要求,针对新变化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食药卫健科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在现场核查时采取由1名经验丰富的审查员任组长,2名基层监管人员任组员的方式组成现场审查组,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保证了现场审查的工作的质量另一方面也弥补了基层监管人员没有专业审查知识的短板,在现场审查中得到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