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通航水域是指 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内河通航水
2020-05-13 01:02:41
根据《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内河通航水域范围由海事管理机构根据航道等级和保障通航安全等要求划定,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近期,温州海事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对温州市内河水域进行了调查摸底。按照“结合现状、分批划定”原则,提出我市内河通航水域(第一批)划定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8月3日。
联系人:宋新良,联系电话:88155136,传真:88150067。
附件:
温州市内河通航水域第一批(征求意见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