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快递员一周交50元丰巢寄存费 要求三日内解决违法收费问题
2020-05-12 10:33:51

联商网消息:5月12日,最先反对丰巢收费的杭州东新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致函丰巢科技,要求其在收函后3日内解决违法收费问题,否则将可能终止与丰巢科技的合同。

业委会在函中提出,丰巢未经业主同意单方面收取所谓超时“保管费”,并导致小区业主实际已为此支付相关费用,该行为涉嫌违法:首先,未经业主同意,违法把快递件封存,缺少合同依据;其次,未事先告知并获得相关业主的同意,因此该收费也缺乏合同依据。

同时,东新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还发布了《关于暂缓使用丰巢柜事件的声明》,声明称,此前有过多次沟通,“遗憾的是,截止5月12日00:00,我们仍未收到丰巢公司任何正式的书面回复函件,甚至连电话、微信也没有。仅从微博上看到了丰巢公司高管表示‘收取超时费,公司并不会放弃这一战略,否则无法给用户提供服务了’及丰巢公司CMO李文青表示‘针对杭州等小区事宜公司已发表声明,将按照协议来处理。’”

以下为《杭州市东新园小区业委会关于暂缓使用丰巢柜事件的声明》全文:

自小区5月7日起暂缓使用丰巢柜至今,引起了社会各界强烈的关注,将我们及丰巢公司推到了风口浪尖上,这是我们始料未及的。

在此,我们向因此受到无辜牵连的快递员们道一声:辛苦了!

但,我们仍需重申我们的立场:不可否认丰巢柜入驻小区以来一定程度上给小区业主带来了便利。丰巢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公开宣布将收取“快递超时保管费”已严重损害到我们小区业主的利益。因此,代表小区利益的我们有责任站出来与丰巢公司进行协商,以期尽快达成共识,消除对业主的不利影响,实现双赢。

遗憾的是,截止5月12日00:00,我们仍未收到丰巢公司任何正式的书面回复函件,甚至连电话、微信也没有。仅从微博上看到了丰巢公司高管表示“收取超时费,公司并不会放弃这一战略,否则无法给用户提供服务了”及丰巢公司CMO李文青表示“针对杭州等小区事宜公司已发表声明,将按照协议来处理。”

一面是维权受阻的尴尬境地,一面是社会各界极大关注,迫于无奈,我们只能就此次事件在此公开声明并公布我们的无奈诉求:

一、针对澎湃新闻稿中“丰巢科技”发布的《东新园业委会事件声明》中,不实部分说明如下:

1、事件概况时间线梳理:

5月1日:业委会在收到物业、业主反馈后,就丰巢公司单方面宣布将收取“快递超时保管费”一事,主动与“浙江丰巢科技公司”余经理联系,希望先行进行沟通,余经理承诺将于5月4日当面沟通。

5月4日:会面后,我们将业主投诉情况告知丰巢公司,提请丰巢公司在沟通的基础上,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措施或者方案。

余经理明确表示,(收费)决策是总公司的全国性行为,无法改变。但是可以把我们的诉求传达给总公司,并于5月11日前给予回复。

当晚,业委会内部对于与余经理的沟通情况进行了同步。我们发现一个一直被我们忽略的问题,就是丰巢柜将于5月6日开始收费,也就是,在没有协商结果前,业主有可能由于12小时内未及时取件而被加收“超时保管费”。

事出紧急,业委会临时讨论表决,5月5日告知丰巢公司,希望能够尽快得到回复,丰巢方面并未给予任何有效回复,5月7日小区暂缓使用丰巢快递柜。

5月7日:业委会及致广物业再次到“浙江丰巢科技有限公司”与总经理进行沟通,希望丰巢公司就小区诉求给予正式的书面回复,对方应允。

当晚,微信收到丰巢公司发的回复,该回复所表述的内容与下午沟通的内容不一致,我们表示不理解。23:07收到第二份回复,该回复仅表明我们的诉求“丰巢公司”已收到,并未对我们的诉求做出任何实质性的回应。

5月8日:我们从澎湃新闻稿得知“丰巢公司”已于8日上午致函给到业委会。经核实,该日上午我们并未收到来自丰巢方面的任何函件。后经我们主动联系丰巢公司,但仍然只得到内容与5.7日23:07无差别的盖章回复函。

5月9日:当我们满心欢喜的等待浙江丰巢科技公司给予我们回复的时候,很遗憾的再次由澎湃新闻稿看到“丰巢公司”发布的《东新园业委会事件声明》,而后再次与浙江丰巢科技公司沟通,表达我们希望可以协商解决的诉求。

截止5月9日,我们主动联系了丰巢公司4次,现场沟通会2次,丰巢公司一直没有就我们的诉求给予正面有效的回应,反而在媒体上多次发表不实言论。因此,我们维持了继续暂缓丰巢柜使用的决定。但我们仍然保持了克制,期望双方有效沟通解决问题。

2、《东新园业委会事件声明》澄清:

(1)关于进场费:

声明中所提到的“每年支付高昂进场费”,以我们小区为例,我们从未收取过所谓的“进场费”,仅收取了小额的电费等必要费用(远远低于上海中环花园小区业委会分析的金额)。

(2)关于“找各种理由拒绝恢复柜机通电”:

这部分我们在时间线梳理中已进行说明,遗憾的是一直没有得到丰巢方面的正面回复。

(3)关于“数据显示....该日共有175人同意,50人表示需要再考虑或拒绝使用”:

小区有5206户、20000多名业主,仅用不到1%的数据样本,且采样存在诱导用户的可能,以此作为收费依据令人难以理解。

(4)关于“业委会应当尊重业主个人选择”:

业委会全称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维护业主大会的日常运行,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在引进快递柜项目时,我们本着为业主提供便利的目的,配合丰巢公司进行推广宣传,在当时丰巢公司并没有提出“业委会应当尊重业主个人选择”的疑义。在我们代表业主发声的时候,却提出该疑义。让我们开始反思当初将丰巢快递柜以半公益性质项目引入,作为提升小区便民服务的举措是否正确。

(5)关于“对浙江丰巢科技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及商誉损失”:

我们认为,任何的经济及商誉损失都需建立在事实依据的基础上,快递柜此前面向收件人一直免费,巨大经济损失的描述是媒体发布时的主观言论。既不利于多方对话沟通,更遑论站在客观理性的立场讨论解决方案。

二、东新园小区就使用丰巢快递柜收取“超时保管费”一事的无奈诉求:

1、关于收取“超时保管费”,缺乏法律依据,请勿店大欺客,在普通用户没有替代选择情况下进行涨价收割。

2、我们已于5月12日发公函给贵公司,提请贵公司在收函后三日内解决上述违法收费问题,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如逾期不予解决,我们将按照合同法规定认为贵公司以自己的不作为行为表明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态度;届时,双方的合同将可能因贵公司的该违约行为而终止。

在互联网日益走近我们生活的今天,我们欢迎任何的新业务、新模式入驻我们小区。但,为小区业主提供便捷的服务,保障小区业主最基本的权益,是一切一切的前提,任何拍脑袋的“想当然”“我以为”终将会引起业主的强烈反抗。

我们支持对于“提高快递柜使用流转率”一事进行新业务、新模式的探索。但,任何的新业务、新模式探索需建立在主导方对自身业务深入了解的前提下,才能做出最符合市场需求的决策。建议“丰巢公司”可以再进一步对目前“快递物流供应链”中的所有环节进行梳理,理清B、C端的业务模式,在合法的基础上,找到最优的解决方案。如有需要我们也愿意作为先期试点配合进行探索。

疫情之下,人人自危,大家都生存不易,但我们应该在合法合规的大前提下展开自救,不应该拿着企业存在亏损情况可能无法为收件人服务,而反过头来绑架收件人,收件人何辜?

商业涨价是市场行为,企业经营也是自主行为,但越是占据市场优势地位,越应该维护市场公平秩序,越应该拥有契约精神,越应该把用户放在更高位置。

任何漠视民意,一意孤行的企业,终将会被社会淘汰。盼“丰巢公司”切勿再占用公共资源逃避核心问题空谈特谈,回归本质,进行友好沟通协商,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东新园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

(来源:联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