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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1 17:22:48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4-100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宜兴环科园环科新城生态项目

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中国宜兴环

保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于近日完成了《宜兴环科园环科新城

生态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本项目”)的签署,项目

总投资额约为20-50亿元,建设工期约5年。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宜兴地处江苏省南端、沪宁杭三角中心,全市总人口107.88万人,总面积

1996.6平方千米,城市化率62.95%。全市有2个国家级开发区——中国宜兴环

保科技工业园、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省级开发区——江苏宜兴陶瓷产业园

区。2013年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190亿元,增长10.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86.6亿元,增长10.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555亿元,增长20.2%;主要经

济指标增幅高于无锡市平均水平。(摘自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ixing.gov.cn)

上述协议的交易对方为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宜兴环科园环科新城生态建设项目(暂定)。

2、建设地点: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环科新城15平方公里生态建设区、

西氿湿地建设区。

3、项目内容及投资规模:

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环科新城生态建设(约15平方公里);

西氿湿地建设(约10平方公里)。

项目内容包括上述区域内道路、景观、园林、绿地、给水、雨水、污水管网、

河道截污、水利疏浚、湿地的投资、规划、勘察、设计、建造、设备采购安装和

移交等工作,合计估算项目总额约20-50亿元(以双方实际确定的项目为准)。

4、项目建设工期:暂定5年。

5、项目租赁期:暂定5年。

(二)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之中的BLT模式(建设-租赁-移交),即乙方及乙方引

入的第三方公司与甲方下属国有投资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由乙

方相对控股。

1. 合资公司名称:宜兴环科东方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注册为

准);

2. 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定,以合资协议为准)

3. 股东组成及股比:(暂定,以合资协议为准)

甲方出资比例:20-30%

乙方出资比例:49%

乙方引入的其他方出资比例:21-31%

上述合资公司以合法方式从甲方获得“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等合作项目涉

及的资格,并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乙方或其指定的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承揽方,

具体承担本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建造和设备采购安装、移交等工作,其中

项目前期的规划、勘察、设计内容需经过甲方相关管理部门认可后,方可实施。

按照甲方总体规划要求,合资公司按单项工程分批建设、分批租赁给甲方使

用,租赁期内资产由合资公司持有,由甲方负责进行管理、运营并支付租赁费。

租赁期满,乙方将项目移交给甲方。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方式为金融合作,乙方按甲方认可的方式引入第三方金

融机构为合资公司融资,融资所得全部款项定向用于支付本项目的实施。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确保合作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完成项目前期建设行政审批手续,并提供

相关合法性的文件,包括:项目立项文件和批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2指定下属国有投资公司与乙方及其他方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并协助合资

公司、乙方以合法方式获得实施、承揽“本项目”的资格;

1.3协助合资公司进行项目融资,办理相关融资手续,并提供金融机构认可

的资金、资产(如土地)用于本项目融资和投资保障;

1.4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或委派专门人员,对项目建设进行整体统筹与安

排,建立健全相关协调机制,明确具体负责人,协助合资公司办理本项目所需的

各种审批手续;

1.5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前期事宜,并承担相应

费用;

1.6 制定本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提供合资公司安排融资计划;

1.7 在项目建设期间对工程建设质量、项目建设成本进行全过程监督。

1.8 甲方保证本项目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内,如果合同期内甲方不能按照协议

中约定条款支付租赁费时,乙方有权代表合资公司享受本项目的优先处置权,或

甲方锁定部分土地收益(出让金等)作补偿。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在本协议签订后安排商务、金融机构人员会同甲方负责人员具体落实双

方的合作模式、商业模式等相关事项;

2.2与甲方指定下属国有投资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并负责合资公司的全

面运作;

2.3引入金融机构按甲方认可的方式为合资公司的项目实施提供融资;

2.4按照国家合格质量标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项目”的规划、勘察、

设计、建造和设备采购安装、移交等工作。

(四)违约责任

1、若因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项目实施延误,履约方有权要求责

任方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约,具体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若甲乙双方在解释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则甲乙双方应首先友

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江苏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四、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协议项目投资金额约为20-50亿元,项目建设工期约为5年,预计

会对开工后未来五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本项目采用PPP模式之中的BLT模式(建设-租赁-移交),是对国务

院“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号召的积极响应,通过与甲方

下属国有投资公司的深度合作,能够实现与甲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

作”,有效降低项目风险,有利于后期回款。

(三)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方式为金融合作,通过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为合

资公司融资,并将所得全部款项定向用于支付本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保障了公司

的资金回收安全,能够有效地改善现金流状况。

(四)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

对甲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涉及的金额为预估数,具体金额以双方实际确定的项目为准,

存在最终金额与本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二)本协议项目建设工期为预估数,但受征地拆迁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实

际的开竣工时间仍具有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宜兴环科园环科新城生态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