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污化英雄
斥之 告之 依法治之
日前,加多宝公司在一次名为“多谢行动”的营销中表示,若“作业本”开烧烤店就送10万罐凉茶。而此前,“作业本”在微博中将重庆铜梁籍烈士邱少云比作未烤熟的“烧烤”。加多宝公司恶俗的营销手段引发了各地网友的愤怒,重庆网友也强烈谴责加多宝公司,称:“加多宝,你欠重庆人民一个道歉。”2015年4月22日,华龙网记者采访到邱少云烈士家属,其侄子向记者表示,他们目前正在联系律师,准备起诉加多宝和大V“作业本”。(新闻链接)
对英雄的侮辱,不是言论自由,不能免罪。往轻了说,这是无知无识庸俗无聊,再说重点,这是灵魂龌龊荒诞不经,拿荒唐当创意,拿肉麻当开心。再者,从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来说,这事已损害到了英雄的名誉权,当然可以因此而起诉维权。
在这些年反讽式话语的炼制和恶俗文化的推波助澜下,丑角文化娱乐公众也可以成为一种商业思路,在当下似乎玩得越来越忘乎所以了,玩到可以任意对一个庞大人群的精神财富以及一个个尚未退远的英雄背影进行轻谩侮辱,这是公民道德与社会伦理所不能容许的,换到任何国家,都要被炮轰痛殴。所有有良知的社会,都应当想到对国家民族英雄进行呵护,为自己的子孙后代保留下几块呵护灵魂的净土,这是基本的社会伦理常识。
在我看来,作为网民,作为舆论的基本面,我们绝不能让某些网络小丑恣意喷粪,绝不能让某些企业,随意伤害人民对家乡故园的赤子之心,随意动摇人民共和国的精神基石。
作为英雄后人,则可诉讼追责问罪,这也是捍卫名誉权所需要的。你伤害了我,绝不许你一笑而过,侮辱侵权行为,须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国家和地方,应该因此进行相关立法工作,进行法规制度的矫正,从而彻底修补社会伦理的破损现状,这也应该成为我们信仰价值重构机制的策略之一。若不捍卫住这样的底线,以后谁还愿意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