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领刑 妻子曾在北京银行多家金融机构任职 来源:科技金融在线
2020年1月2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原局长孟宏伟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孟宏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孟宏伟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孟宏伟在担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升迁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46万余元。

2019年3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通告,孟宏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双开)。通告中称,孟宏伟家风败坏,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妻谋取职务,纵容其妻利用其职权搞特殊、谋私利。
山东省政协网站2019年1月31日曾发布消息称,鉴于孟宏伟之妻高歌涉及有关案件,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中共山东省委建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免去高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常委职务,撤销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委员资格。
公开资料显示,高歌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毕业,于2013年1月、2018年1月两次当选为山东省政协委员,在界别上属于特别邀请人士,并成为十一、十二届山东省政协常委。
高歌还曾在多家企业及上市公司担任职务,2016年7月2018年12月任北京银行独立董事,2013年-2015年任中国太平洋集团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太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2015年任银华基金董事。

来自北京银行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