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宝和解协议定调 投资者不买账
2020-05-10 21:35:50

原标题:追问“原油宝”事件之谜

来源:惊蛰财经

今天,“原油宝”事件爆发后,已经过去19天了。在各方积极斡旋下,这一事件正向着妥善解决的方向迈进。同时,有关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各方需要统一认识。看起来,难点也还不少。

5月5日晚间,中国银行(维权)再度就“原油宝”穿仓事件发声。这事件发生后中行第四次发声。

中行称,旗下相关分支机构正在积极与客户诚挚沟通,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协商和解。惊蛰小组了解到,目前已有部分投资者与中行达成了协议,但仍有投资者表示不能接受中行的解决方案。

中行四次表态

中国银行于2018年1月开办“原油宝”产品,为境内个人客户提供挂钩境外原油期货的交易服务,客户自主进行交易决策。其中,美国原油品种挂钩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WTI(美国西德克萨斯轻质中间基原油)原油期货首行合约。个人客户办理“原油宝”需提交100%保证金,不允许杠杆交易。

需要指出的是,2018年1月中行开办“原油宝”产品,是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的第六个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会议上强调金融要“回归本源”,“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要求“金融管理部门要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

有关人士向惊蛰小组表示,“原油宝”事件暴露出相关金融机构在开办业务时对风险评估不足,对业务开展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认识也不足。这个教训需要认真汲取。

“原油宝”风险爆发,要追溯到2020年4月3日芝商所发出的一则通知。该通知宣布修改IT系统代码,允许“负油价”申报和成交,从4月5日开始生效。4月15日,芝商所清算所又发布测试公告称,如果出现零或者负价格,所有交易和清算系统将继续正常运行,所有常规交易和头寸处理都可以在清算中执行。

然后,“抢钱行动”就真的来了:4月21日凌晨,芝商所WTI原油期货出现上市以来第一次负值-37.63美元/桶。

4月21日是美原油05合约最后一个交易日,而中行“原油宝”4月20日展期,碰巧赶上了-37.63美元/桶的史上罕见最低结算价。“原油宝”被动穿仓,由“宝”变成“祸水”。

4月22日,中行发布《关于我行原油宝业务近期结算和交易安排的公告》称,原油宝产品的美国原油合约将参考CME官方结算价进行结算或移仓。并提到:鉴于当前的市场风险和交割风险,自4月22日起暂停客户原油宝(包括美油、英油)新开仓交易,持仓客户的平仓交易不受影响。

当天晚上,中行又追发了一份情况说明,称“目前,主要参与者仍将根据交易所规则参考该结算价进行结算。我们已依据事先约定完成5月合约的到期处理”。显然,投资者无法接受这一硬梆梆的表态。

两天后,即4月24日,中行发出第二份说明,称“将继续全力以赴维护客户利益,未来进展情况将适时与客户保持沟通”。中行还表示“对客户投资‘原油宝’产品遭受损失深感不安”“一直在积极倾听大家心声和市场关切,全面审视产品设计、风险管控环节和流程,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应有责任,与客户同舟共济,尽最大努力维护客户合法利益”。

4月29日晚间,中行发出第三份说明,态度进一步缓和,强调“始终与客户站在一起”,“正积极研究并争取尽快拿出回应客户合理诉求的意见”,“尽最大努力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5月5日,中行发布《中国银行关于回应“原油宝”产品客户诉求的公告》,在重申“与客户诚挚沟通,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协商和解”同时,又称“如无法达成和解,双方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民事纠纷,中行将尊重最终司法判决”。

至于具体和解方案,公告并没有公开透露。不过,有多位投资者称,已接到了中行的电话,给出的方案是赔偿05合约本金的20%。

对于中行给出的方案,有投资者并不买账,称“无法接受”。

5月8日,投资者小天(化名)称,前天去银行面谈,明确拒绝了他们的方案,结果今天下午又打电话让自己去。对此,小天明确表示,如果方案不变的话,自己没有来的必要了。

另有投资者透露,中行方面提出的方案是,“不追究欠款,赔偿买入本金的20%”,同时要求投资者单独签协议私了。

对这个和解方案,一些投资者也提出了质疑:中行在本次穿仓事件中是否存在问题,在几次“公告”和“情况说明”中,都没有表述。

近日,惊蛰小组得到一段中行某支行工作人员与一位男性投资者的通话录音。通话中,工作人员邀请该投资者去行里协商和解方案。方案是:负价造成的亏损全部由行里承担,退还一部分保证金,并给予一定的补偿。对此,该男性投资者表示,最多赔本金的20%,就没必要去面谈。“如果是你遇到,你会接受吗?”他进一步质问:你们想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多少责任?你们在公告里是否有回复我们的一些疑问?如果你们没有做错,没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写出来。如果你们做错了,请说出来哪里错了,并请道歉。

对此,该支行工作人员称,会将投资者的诉求上报。

5月8日,又有消息说,“原油宝”和解协议是由中行总行定基调,其底线是退回投资本金的20%,各分行根据情况拟定具体内容。目前,投资者态度出现分化,部分投资者已与中行签订协议及保密协议,顺利了结此事;还有一些投资者不接受,坚定以诉讼方式保护自身利益。

5月8日下午,惊蛰小组就此事向中行相关部门进行了解。接听电话的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记下问题和联系方式,会转给相关同事。

对于部分“原油宝”投资者的诉求,惊蛰小组认为,事件双方应该本着合法、合理、解决事情的原则进行沟通,投资者要承担投资者该承担且必须承担的责任。金融机构也要调查自身存在的问题,该承担的责任也必须承担。同时,作为重要金融机构,必须坦诚、负责任地与投资者沟通,不应当摆出一副“官老爷”姿态,把明明有缺陷的合同、明明不到位的监管当作“一切完美”,似乎读一读合同,装出照章办事的样子,就可以了事。

须知,在雪崩面前,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须知,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不是“橡皮棒子”。

防范风险

中行针对“原油宝”事件发布的公告中,多次提及“风险”二字。

比如,4月29日称“正在全面梳理审视产品设计、业务策略和风险管控等环节和流程,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4月24日表示,“一直在积极倾听大家心声和市场关切,全面审视产品设计、风险管控环节和流程”。

与此同时,据惊蛰小组了解,自中行“原油宝”穿仓事件发生以来,多家国有大行均暂停了“纸原油”的新开仓交易。另外,还有国有大行暂停了“纸原油”之外的“纸商品”开仓交易。

这里插一句:美国时间5月7日,芝商所发布公告称,从5月17日星期日(交易日期为5月18日星期一)开始,部分天然气期货和期权合约将在CME Globex中被标记为可以承受负价格。

惊蛰小组了解到,国内有账户天然气业务的银行,已在“原油宝”事件之后,暂停账户天然气的开仓交易。

那么,中行在“原油宝”穿仓事件发生前,是否有向投资者提示风险?“中国银行微银行”2018年6月1日发布的一条消息是这样说的:对于没有专业金融知识的投资小白,是否也有好玩有趣又可以赚钱的产品推荐呢?当然有啦!那就是原油宝!

同时,从投资者提供的信息看,从今年4月6日起,中行也确实通过多种渠道,向“原油宝”客户进行了风险提示。中行也称,特别是4月15日以后,每日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

惊蛰小组得到的一张手机截图显示,4月15日下午,中行某支行发出的一则信息称,近期国际原油市场升水大幅提升,美国原油05期合约与06期合约价差加大,请关注您的持仓和到期处理方式,合理管理仓位。

“原油宝”事件不断发酵,理所当然引起了高层关注。

5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当前国际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部分金融产品风险问题,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风险管控。要控制外溢性,把握适度性,提高专业性,尊重契约,理清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在此之前,中国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对此风险事件高度关注,第一时间要求中国银行依法依规解决问题,与客户平等协商,及时回应关切,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那么,经过此次“原油宝”穿仓事件,作为当事人的中行将如何做好风控,以提升市场异常波动下的应急管理能力呢?这个问题值得所有金融机构进行深刻反思。

这一周来,业界专家对如何防范风险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陈欣认为,银行在反思产品设计缺陷的同时,有必要在交易能力、风控方式等方面进一步提升,以适应风云变幻的国际市场。监管层也应加强对银行类期货产品的关注和监管,落实对金融机构客户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他告诫,个人投资者需从此次事件吸取教训,避免直接参与复杂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经济学院教授韩乾对惊蛰小组表示,“原油宝”事件的源头在于监管制度套利。从监管者角度看,应当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提高监管的协调性和一致性,尽量减少监管套利发生的可能性。

从银行角度看,事前应当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事后应当主动承担责任,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

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认为,银行首先要客观准确地分析各项金融条款,做好风控应对;其次要在金融产品有可能发生暴涨暴跌之时,加强建立预警制度和应急预案,不要对不符合风险等级要求的投资者去做不匹配的金融产品推介。

“原油宝”穿仓事件,最终会如何解决,惊蛰小组将继续关注。

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则是,国际经济形势现在仍处于混沌状态,不知道在哪个领域就会突然飞出一只“黑天鹅”、钻出一只“灰犀牛”,惊蛰小组在此提醒各家金融机构与投资者,就目前来说,防范风险是摆在第一位的要务。

金融机构要做好自查,旗下的金融衍生品或类衍生品的风控是否精准到位,对投资者的风险提示是否做到了无微不至?投资者则要从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进行自省,如果自己的资金链脆弱,及时退出也不失为明智选择。监管部门应行使监管之责,督促金融机构完善风控机制、加强投资者教育,监管者也要为维护投资者权益当好“娘家人”。

惊蛰小组期待,“原油宝”事件尽快妥善解决。“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希望金融机构在开发产品时要牢记从实体经济需要出发的初心,切不能为了多收些手续费、代理费,搞“脱实向虚”“避实就虚”“嫌实爱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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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