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
全市检察业务数据
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狠抓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落地,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服务保障“四个舟山”“五大会战”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现将一季度主要业务数据公布如下:

刑事检察
01
从总体情况看,受疫情影响,检察环节刑事案件总量大幅下降。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99件148人,同比件数下降35.3%、人数下降37.0%。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01件469人,同比件数下降5.4%、人数下降11.0%。一季度受理审查逮捕人数占全省总人数的1.67%,受理移送审查起诉人数占全省总人数的1.93%。
经审查后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05人,同比下降40.7%。不批准逮捕和不予决定逮捕25人,不捕率19.2%,同比下降1.75个百分点。

共经审查后共决定提起公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改为起诉)343人,同比下降14.9%;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期满后不起诉)94人,同比上升70.9%,不起诉率21.5%,同比上升9.5个百分点。

起诉后撤回起诉0人、判处无罪0人。
从个罪情况看,犯罪主要构成发生明显变化。与2019年第一季度受理起诉人数相比,涉案人数排名前10位的犯罪案由中危险驾驶、故意伤害、强奸、贩卖毒品、非法收购运输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人数降幅较大,盗窃、开设赌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等犯罪人数增幅明显。其中:

盗窃、诈骗两类常见侵财犯罪仍占比突出。盗窃犯罪121人,同比上升40.7%,绝对数排位第1;诈骗犯罪62人,同比下降11.4%,绝对数排位第2,两项罪名合计占总受理起诉人数的39%。
交通安全领域犯罪下降明显。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分别为26人、10人,同比分别下降50%、16.7%。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仍呈多发态势。开设赌场犯罪46人,同比上升70.4%,绝对数排位第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25人,同比上升316%;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犯罪分别为17人、16人,同比分别下降55.3%、上升300%;贩卖毒品犯罪16人,同比下降66.7%。
打击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力度加大,受理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犯罪19人,同比上升217%;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11人,同比上升83.3%。
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降幅明显,受理故意伤害犯罪16人,同比下降44.8%,强奸犯罪4人,同比下降55.6%。
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同比持平。审查后决定提起公诉1人,改变管辖后移送其他检察院1人。
对刑事执行活动提出纠正意见共计27件次。其中对监管活动不当提出纠正1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提出纠正1件,对财产刑执行、强制医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环节不当提出纠正25件次。
司法工作人员涉嫌14种职务犯罪新增立案0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人。
民事检察
02
民事检察受理案件总数22件,同比上升100%,其中依职权发现17件,占77.3%。具体案件类型: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受理21件,同比上升110%;审结27件,审结后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同比增加11件。民事执行程序监督受理1件,同比持平;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纠正2件。

行政检察
03
行政检察受理案件总数19件,同比增加19件,其中依职权发现13件,占68.4%。具体案件类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受理5件,同比增加5件,已审结4件,均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行政审判程序监督受理7件,同比增加7件,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7件,同期法院尚未审结。行政执行程序监督受理7件,同比增加5件;审查后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7件,同期行政机关尚未办结。

公益诉讼
04
公益诉讼共受理线索36件,立案33件,占受理线索总数的91.7%。进入诉前程序33件,已起诉0件。具体案件类型中:
行政公益诉讼受理线索28件,立案28件,同比下降34.1%。其中生态环境领域10件、资源保护领域16件、其他领域2件。进入诉前程序30件,同比上升15.4%,同期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8件。

民事公益诉讼受理线索6件,立案3件,同比上升200%。其中资源保护领域1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件。基层院立案2件、市院立案1件。进入诉前程序3件,已诉前调解结案3件。
未成年人检察
05
受理提请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同比下降83.3%,审查后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受理移送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0人,已审结8人,其中审结时未采取逮捕措施6人,占审结人数75%。决定起诉4人,不起诉3人,不起诉率42.9%,同比提升21.5个百分点,附条件不起诉1人。同期附条件不起诉后改为起诉0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决定不起诉11人。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最终合计起诉4人,占总体刑事犯罪案件起诉人数的1.2%,合计不起诉14人,占总体刑事犯罪案件不起诉人数的14.9%。
对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人、起诉8人,分别同比下降90%、上升33.3%。
控告申诉检察
06
全市共受理各类控告、申诉、举报等信访事项178件,同比下降4.3%,其中来信52件,来访71件,来电及网络访55件,受理涉及疫情信访事项4件,实现群众来信回复100%。举报中心审查后移送相关业务部门办理36件,其中公益损害线索16件,诉讼违法线索10件,职务犯罪线索1件。
受理司法救助申请案件3件。审查后提起国家司法救助3件,其中检察机关主动提起2件。已发放救助金1件1人,救助金额1.5万元。
检察技术
07
全市检察技术部门共受理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等各类技术案件43件,同比上升72%;已办结41件,办结率95.3%。
妨害疫情防控
案件办理情况
08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疫情案件13件,其中适时介入侦查3件,审查逮捕案件2件,审查起诉案件3件,附条件不起诉1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发出加强涉疫监管检察建议3件。张某某编造事实诱骗他人支付口罩货款65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检察长
办案情况
09
全市检察长、副检察长共办理新受理案件30件。其中办理刑事检察案件16件,占比53.3%,其中侦监业务2件、公诉业务10件,占刑事检察案件的75%;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件,占比6.7%;公益诉讼案件12件,占比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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