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四种形态让什么成为常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运用
2020-05-09 09:27:24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运用的探索与实践

郭立增 丘晓丹 张映冰 郭健锋 沈韶斌

南方电网广东清远供电局

一、背景与意义

(一)课题背景

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强调,党内执纪“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这是对干部的爱护”。2015年9月,时任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提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6年,南方电网广东清远供电局(以下简称“清远供电局”)试点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工作措施,按照“准备、宣贯、谈话实施、核查量纪、总结”五个阶段,把工作重点放在谈心谈话上,扎实推进试点各项工作落实。经过3年多的不懈探索与实践,形成“四道防线”的工作模式和分层分类开展谈心谈话的工作做法,并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为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基层落地运用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截止目前,共迎接了近50个系统内各级单位共550多人到局进行“四种形态”的交流座谈。

(二)重要意义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够有效增强党员党的意识和纪律意识,提高各级党组织的组织性和规范性,能够及时提醒、发现和处理党员存在的问题,有效减少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滋生和蔓延。

2.压实各级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明确党委主导、纪委具体负责实施的工作格局,有利于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同时,通过分级开展“四种形态”谈话,让谈话主体既是谈话人又是被谈话人,角色的转换促使其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的自觉性;使党员参与党的组织生活、关注党的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打下坚实基础。

3.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坚持以抓早抓小为方向,为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新思路和重要遵循。坚持以党纪党规为尺子,“四种形态”之间呈现明显的违纪轻重和处置层次之分,为衡量党员行为、准确量纪划分了界线。坚持以治病救人为目标,注重加强谈话提醒教育,筑牢党员思想防线,增强“红线”意识,特别是对主动交代问题的同志进行从轻处理,为其提供出路,达到了“减存量、控增量”的目标。

二、做法与经过

(一)坚持预防为主、提醒在先,使“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工作

运用第一种形态关键在于实现党内关系正常化,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这是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要筑牢这道防线,就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定期与党员沟通,常态化开展一对一的谈心谈话。

1.多管齐下,宣传动员

为使广大党员明白“四种形态”不是搞形式,谈心谈话不是“走过场”,通过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解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建宣讲团进行宣贯,制作“一图读懂四种形态” “三分钟看懂试点工作”等宣传画、动漫宣传片,组织开展“四种形态”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大家谈等形式,让广大党员和员工深入了解“四种形态”的精神和内涵,营造开展“四种形态”谈心谈话的氛围。

2.分层分批,有序谈话

谈心谈话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切入点和主要载体,从谈话安排、谈话提纲、谈话策略三个方面,制定谈心谈话工作指引,确保谈话取得预期效果。

(1)分级负责,层层推进。

按照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谈话人分成三个层级,由第一级约谈第二级,第二级约谈第三级,以上率下,依次开展。其中,第一级谈话人是局党委班子,第二级是局中层干部、县区局党政负责人,第三级是班站所长、基层党支部书记。各级领导干部既是谈话人又是被约谈者,各级领导干部须在上级约谈了其本人,深刻理解“四种形态”精神内涵、工作意义以及谈话方式技巧后,再作为谈话人约谈下一级谈话对象。

(2)分类谈话,差异进行。

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大多数”,由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关键岗位人员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廉洁谈话,侧重教育和提醒。对有问题线索反映或违规违纪风险高的“少数”,由各级纪委协助党委进行针对性谈话,根据具体问题,制定谈话提纲和策略,把攻坚突破与教育感化有机结合,教育同志要对党忠诚,主动讲清问题,争取从宽。

(3)把握环节,抓住重点。

根据谈话分类制定《谈话提纲》,围绕对“四种形态”的认识、“六大纪律”风险及遵守情况、需要说明的问题、廉洁从业承诺等进行。谈话前做好充分准备,根据谈话对象认真考虑谈话主体、谈话地点、谈话环境等,秉持严肃认真、真诚平等的仪式感;谈话时由记录人做好现场记录,交谈话人、谈话对象确认签字,涉及有关问题要做好保密工作。

3.实时督导,确保质量

为提高各级谈话人的谈话水平,确保谈话对象能够敞开心扉,与组织交心,清远供电局总结制定《谈话工作指南》,举办谈心谈话技巧培训班,局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到基层督导工作,实时检查各单位、各支部的谈话记录,对没有结合实际深入思考、不符合提纲要求的,退回补谈、重谈,必要时进行通报批评,确保谈心谈话高质量有序推进。

(二)坚持抓早抓小,违纪必究,发挥第二、三种形态惩戒警示作用

对在运用“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中主动向组织交代所犯错误、以及纪委在监督执纪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有病快治。在尚未铸成大错之时,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通过制定《党员处分期满后评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对主动交代违纪问题受到处分的同志,进行处分期满后评价考核,考核合格后不影响将来聘用、提拔,以此鼓励有问题的同志向组织交心。但是如果受处分人在处分期内思想认识、履职不到位的,考核结果评为不通过,将进行诫勉谈话;考核后再次发生违纪违规问题,依纪依规加重处分;对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道德严重败坏而受到党纪处分的不予考核,并运用“第三形态”进行处理。

(三)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使“第四种形态”成为极少数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可以有效阻断违纪进程,预防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清远供电局通过与市纪委、检察院协作,执纪问责的能力大大提高,纪委的威慑力和公信力得到加强,抓早抓小、“以案治本”工作更好地落到了实处,有效强化了第二、第三种形态的防护作用,真正使第四种形态成为极少数。

三、成效与反响

(一)强化担当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清远供电局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了对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理解和把握。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在各级党委至基层党支部中营造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

(二)做实提醒教育,提高风险意识。通过分级分类开展谈话提醒,明确谈话主体,提高谈话针对性。广大党员干部体会到严管就是厚爱的内涵,加深了党员与组织之间、同志相互之间的信任理解。通过持续广泛的谈话提醒,员工的纪律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遇到没有把握的问题,许多员工都会主动咨询。

(三)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谈心谈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清远供电局有6名同志主动交代自身涉嫌违纪问题,经核实后按照党纪政纪和相关政策给予了从轻或减轻处理,同时对主动报告问题受到处分的同志,在处分期满后进行考核,合格的将在调配任用时予以同等考虑,受处理的干部员工均坦然接受组织的处理,放下思想包袱,重建对党的忠诚。

(四)固化试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清远供电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的实施意见(试行)》、《落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指引的实施细则(试行)》等具体措施,细化了4种谈话类型、28种必谈情形和17项谈话内容。梳理纪律风险,形成“六大纪律”风险库、“防腐36计”、“廉洁自律准则漫画”等教育题材,扎牢制度的“笼子”。

四、经验与启示

(一)以上率下是开展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工作的前提

如何避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流于形式、各级党组织的责任层层衰减,是谈话过程中的首要问题。因此,清远供电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为谈话对象接受约谈后,才作为谈话人对下属党员开展谈话。这种自上而下的谈话模式压实了各级党组织的责任,各单位负责人更加明确“一岗双责”的职责含义;同时,谈话对象在被约谈过程中学到上级的谈话技巧和思想政治工作方法,被约谈过程既是思想教育,也是谈话培训。

(二)以心交心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的基础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目的是要让谈话对象主动谈、愿意谈,有问题的谈个人问题,没问题的受到教育。因此,谈话人不能是“审问”式的谈,应该充分向谈话对象说明政策,注重晓之以理、以心交心。一次谈不深、谈不透的可以多次谈,给予谈话对象充分思考时间,当谈话对象的认识有了转变,谈话对象也就愿意主动谈,从而为开展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从严动真是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效果的关键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不是闲谈,而是严肃的纪律谈话。通过制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工作指引,明确谈话的几项具体要求,例如:谈话对象只谈个人问题,不谈他人问题;谈话内容只谈纪律和廉洁风险、措施等,不谈具体工作业务;谈话现场要有仪式感、庄重感,谈话对象要面向党旗,谈话内容要进行录音,谈话记录要签名确认等。

五、探讨与评论

通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探索运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紧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运用的主线,深入分析课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运用经验总结法,回顾总结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经验得失;运用案例分析法,分别选取下属单位、员工在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炼形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运用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做法、主要成效和工作启示,推动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基层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