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号):五、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更好服务宏观调控。(十八)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价格与财政、货币、投资、产业、进出口、物资储备等政策手段的协调配合,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政策合力,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处于合理区间。六、保障措施(二十五)兜住民生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行涉及民生的价格政策特别是重大价格改革政策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特别是政策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可能影响,做好风险评估,完善配套措施。落实和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特别是对特困人群的救助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
2.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关于深入推进“惠民菜篮子工程”的实施意见》(合政办秘〔2012〕49号)二、工作目标:到2012年底,全市设立“惠民菜篮子工程”商店(含超市平价区、集贸市场平价区等)80家左右,重点在农产品消费量较大和地产农产品供应相对薄弱的地区,以及人口密集、中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的城区布点开店。力争到2015年底前完成200家,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平价商店网络,建立比较完善的平价商店准入、扶持、运营和管理体系。
3. 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推进惠民菜篮子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合价综〔2013〕22号)二、工作目标:构建“惠民菜篮子工程”定点门店网络,重点在农产品消费量较大和地产农产品供应相对薄弱的地区,以及人口密集、中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的城区布点开店,2013年底前完成120家、2014年底前完成160家、2015年底前完成200家“惠民菜篮子工程”定点门店布点工作,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惠民菜”销售网络,建立比较完善的准入、扶持、运营和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