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助残服务补贴 惠及2.5万残疾人
2020-05-07 17:54:24
经泉州市委、市政府确定,“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建档立卡和低保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养护补助列入2020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累计将投入2300万元,惠及困难残疾人达2.5万人。
让我们详细了解两个项目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吧!
“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
申请对象:本市户籍,一本户口簿内家庭成员有2人(含2人)以上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共同生活、具有法定的赡(抚、扶)养关系的家庭。
补贴标准: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
申请程序: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泉州市“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附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残疾人成员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式各一份。由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村(居)民委员会公示、乡镇(街道)残联审核、县(市、区)残联审批后,按季度发放补贴资金。
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养护补助
申请对象: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未享受当年省级居家养护项目,且当年5月31日前纳入低保的重度肢体残疾人,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重度肢体残疾人。既是低保户又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重度肢体残疾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补助。
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
申请程序: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泉州市低保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养护补助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附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由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残联审核、经县级残联公示、审批后,按规定发放补助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