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宝和解协议曝光 中行再陷舆论漩涡
2020-05-07 12:02:57

像见不得光似的,在中行“原油宝”事件持续发酵半月之久后,投资人翘首以盼的客户和解协议总算浮出水面。然而,让投资者意外的是,这份难产的和解协议与他们先前的预期有着天壤之别。

在探讨中行原油宝客户和解协议之前,我们回顾下原油宝事件时间线:

中行“原油宝”事件时间线

4月3日

芝商所通知,允许“负油价”申报和成交,从4月5日开始生效。

4月21日凌晨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WTI原油期货出现上市以来第一次负值-37.63美元/桶。

4月22日上午

中行向客户发短信,提醒原油宝美国原油合约已参考CME官方结算价-37.63美元/桶进行轧差或移仓,并要求投资者及时补足交割款。

4月23日

中行客服表示,若保证金不足,如果还有持仓需要100%补足保证金,若没有持仓,将视为欠款,中行有权向人民银行申请将欠款记录纳入其征信。

4月24日晚间

中国银行发布关于“原油宝”产品情况的说明,并承诺,将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应有责任,与客户同舟共济,尽最大努力维护客户合法利益。

4月26日下午

相关媒体报道,中行尚未对“原油宝”做多投资者追缴欠款或将其纳入征信,暂时也不会追缴欠款。

4月30日

银保监会第一时间要求中国银行依法依规解决问题,与客户平等协商,及时回应关切,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月5日晚间

中国银行关于回应“原油宝”产品客户诉求的公告:原油期货出现负价前所未有,是疫情期间全球原油市场剧烈动荡下的极端表现,客户和中行都蒙受损失。目前中行相关分支机构正按意见积极与客户诚挚沟通,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协商和解。如无法达成和解,双方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民事纠纷,中行将尊重最终司法判决。

客户和解协议浮出水面

笔者于5月5日晚间获悉,本次中行“原油宝”事件中,原油宝投资者穿仓部分的损失将由中行支付,简言之,客户在本次事件中,亏损掉的本金全部由投资者买单,投资者无需再补足交割款。

然而,据此前财新社报道,中行此次对投资者的处理采取了“分级”对待的措施:即投资额在1000万以上的投资者,中行承担穿仓部分损失,但不赔偿20%的保证金;而对金额在1000万以下的投资者,则采取赔偿20%保证金的方案。

相较中行之前的强硬态度,这份和解协议可谓“诚意满满”,小额投资者不仅无需再补足欠款,而且还可以得到投资本金20%的补偿。然而对大户投资者来讲难言满意,投资数额大并不是被区别对待的理由,中行不应该以投资数额大小来制定赔偿标准。

是以,这份调解协议一经曝光,霎时引起滔天巨浪,投资者之间产生重大分歧。多数投资者坚持要求中国银行退还所有本金,部分亏损数额较小的投资者则同意签署和解协议,也有部分投资者持观望态度,表示要看完和解协议再做决定。

投资者作何取舍

针对网上流传的沸沸扬扬的中行原油宝客户和解协议,有律师表示,倘若投资者接受并签署和解协议,那么按照协议约定,投资者实际上接受本金损失80%这一惨重的事实。这需要投资者审慎决定,因为协议一旦签署,即产生法律效力,按照中国银行的说法,补偿的20%的本金将会很快到账。今后若再有争议,投资者将陷入完全被动的境地。

目前来看,大部分原油宝投资者认为,中行对此次事件的损失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都寄望于通过诉讼途径来挽回全部损失。在法律层面上,投资者的诉求有法可依,但该诉求是否能被法院认可,尚不得而知。

就笔者来看,如果投资者不愿意接受中国银行给出的和解协议(意即获取20%赔偿),那么存在两种方法:一是与中国银行继续谋求协商,以期争取更高赔偿。然而,这种方法存在隐忧,按照网上流传的说法来看,中国银行确实要求投资者亲自前往网点面谈,而且在签署和解协议的同时,还需签署一份保密协议,不得对外透露和解协议的内容。毕竟,在本次事件中,中国银行所要面对的是数万投资者,给出的和解协议不太可能因人而异,千人千面。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诉讼,投资者有可能获取更高的赔偿。但同样不可忽视的是,投资者有可能败诉,法院最终的判决还是20%的赔付比例。

所以,投资者如何取舍,还需结合自身情况,见仁见智。倘若目前尚无明确的想法,不妨作壁上观,和大多数投资者保持密切关系,紧密关注事件进展,毕竟大家休戚与共,利益相连。

中行原油宝事件教会我们什么

一定意义上讲,中国银行给出的和解协议确实可行。

目前来看,由于很多争议并没有得到解决,中行和原油宝投资者也在损失赔偿的问题上进行着艰难的拉锯战。投资者比较在意的是保证金的赔付问题,1000万以下小户有望拿到20%保证金,1000万以上大户自行承担,这一点确实无法让人接受。不管是大户还是小户,抗风险能力不能以投资金额来衡量,希望中行可以做到一视同仁。

笔者认为,尽管原油宝的设计存在漏洞、风控管理不当、原油期货交易的损失超出预期,但是从合同条款约定的情况看,明确了交易执行结算条件和风险提示等相关条款,投资者签署后默认同意银行的投资操作。这可能意味着执行20%保证金结算后的损失,更符合合同条款定义。

当然,也有律师建议,中行可以做更大程度的让步。中国银行和投资者的纠纷持续下去,品牌价值的损失将会大大超过对投资者的赔付金额。中国银行如果主动赔付投资者的损失,仍能维护百年中行的品牌价值。

对于投资者来说,这也是一次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普及课,尽管这堂课的代价极为昂贵。笔者认为,中行“原油宝”事件提醒每一位投资者,无论机构还是散户都要审慎决策,量力而行,切勿盲目抄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