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稳岗补贴 公安机构改革如何保障“舌尖上的
2020-05-07 04:58:17

2014年,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再度公开表示,食药监管面临多头执法、职能交叉的情况,中国食药监部门的技术水平和执法能力还远远不足,相关人员数量与行政人员出现“倒挂”,此外,食药行政执法中不乏存在“以罚代刑”现象,即不移交案件给公安机关而用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司法责任,导致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降低。

打击力度不足,行政力量欠缺,让不少专家学者呼吁,全国需专设专门的“食药警察”以加大打击力度,保障食药安全。

2014年3月28日,在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和公安部的联合发布会上,时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首次对外明确信号:国家层面将成立一个专门的“食药警察”机构,以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行为实现更有效的打击。

“未来,从中央到地方,将建立一支覆盖全国,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专业执法队伍。”华敬锋明确表示,这一想法已酝酿了一年,国务院还为此制定了相关文件。公安部、食药总局等部门正在协调,“很快会有一个结果”。

一年后,经中央批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出炉,其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制度体系。

这一战略布局,既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为公安改革指明了方向,更为“食药警察”这支队伍的组建列出了更清晰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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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打击食药领域犯罪,完善行刑衔接

千呼万唤始出来,备受外界瞩目的食药警察队伍,正让改革的正效应不断彰显。

“改革力度空前,打击力度空前,但组建食药警察队伍后,行政监管与刑事犯罪侦查,能否构建良好的案件线索衔接机制,非常关键。”

有业内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新组建食药警察队伍后,如何避免长期以来存在的“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的现象,如何厘清行政监管机关与“食药警察”之间协调配合的关系,实现“行刑衔接”提高立案率,仍是当前的一大难点。

南都记者关注到,为解决这一问题,多地亦在改革中不断探索。

2018年5月,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2018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效建立地区间、部门间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形成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