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9月,军统开始行动,一大批有汉奸行为的人被逮捕,这其中,包括汪伪政权的伪实业部长梅思平、伪教育部长李圣五、伪立法部队温宗尧、伪司法院长张国元等,三战后三个月时间里,军统在全国逮捕有汉奸嫌疑者计4692人。
这其中,有一名女子,名气太大了。她就是在上海滩红得发紫的、且在中、日两国都有相当知名度的著名歌星李香兰。李香兰从1938年起,开始出道,民国时期著名的歌曲《夜来香》就是她演唱的。她的知名曲目,不光有《夜来香》,还有《渔家女》、《昭君怨》、《孟姜女》、《卖糖歌》、《戒烟歌》、《恨不相逢未嫁时》、《海燕》等,与周璇齐名。
但是,她的成名之路,是日本在中国操纵策划的伪“满洲电影协会”一手筹办的,正因为如此,在日军的要求下,李香兰还陆续演了一些替日军宣传,或者粉饰日本侵略战争的电影,她也成了日军关东军推行战争政策中的“糖衣炮弹”。
当时,逮捕她,是没有异议的。1945年11月,在审判时,国民政府的法庭定她为汉奸罪,判处死刑。庭审时,李香兰的好朋友来了很多,这其中,不少是名流。有一人,向法庭作证,说,李香兰不是中国人,不能判死刑,并出示了身份证明。
法官一看,果然。原来,李香兰原名山口淑子,虽然1920年2月12日出生于辽宁省灯塔市,但她的的确确是日本人。既然是日本人,就存在汉奸一说了,而且,按当时的中国的法律,只能遣返,不能做任何处理。对此,法院宣布推迟宣判。宣判那天,法庭来了很多爱国人士,他们早得到消息,知道法庭可能要宣判李香兰无罪,并当庭释放。他们来的目的,就是向法庭施压。
在宣判前,李香兰流着眼泪为日本的侵略战争道歉,并说明了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被逼的,态度相当诚恳,在结束自己的陈辞后,她带着哭腔唱起了大家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那首歌曲《夜来香》。这一唱,把那些爱国人士都感动了,法官也感动的不得了,马上宣布:当庭释放,遣返回日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