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跨省运送紧急物资的,应当使用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的《紧急运输通行证》;省内运送紧急物资的,可以使用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紧急运输通行证》。
二是对运输疫情防控紧急物资以外的生活、生产等物资的车辆,高速公路收费站将设置专用快捷通道,加强现场通行秩序引导维护,保障其优先便捷通行。
恢复收费后,通行ETC车道是否能及时显示全程金额?
今年初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车辆在ETC出口车道不显示全程通行费额,而是通过推送信息或账单提供费用查询服务,但部分公众对此提出了意见。
为满足公众需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了ETC“费显”工程。目前,所有高速公路出口车道都可以显示本次行程的全部通行费用。
在此,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查看“费显”情况。
恢复收费后,一次通行收到多条手机扣费短信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为解决一次通行、多次扣费的问题,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了系统优化工程,通过整合相关信息,初步实现了“一次行程、一个账单、一次扣费、一次告知”。
收费站设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是否有便捷渠道可以获取通行收费详细信息?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及收费站名称、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信息;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监督。
同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不断优化完善小程序或APP、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功能,方便公众查询通行费明细和月结单。
目前,各省(区、市)都至少有一种以上渠道,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车辆通行收费站时应当注意什么?
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可通行ETC专用车道,享受不停车快捷通行服务和ETC用户通行费打折优惠;未安装ETC车载装置或ETC车载装置无法正常使用的车辆,应通行收费站人工或者ETC/人工混合车道,停车领卡交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