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 等地强降雨 门头牌匾周边原则上不保留流动字
2020-05-05 23:52:08

记者 伊巍

通讯员 杨东刚 报道

晨报淄博5月5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力推进 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和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活力,依据《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淄博市制定《淄博市建筑物外立面和广告牌匾治理工作方案》。

《淄博市建筑物外立面和广告牌匾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坚持“提质、提品、提效”原则,以建筑物外立面和广告牌匾整治为重点,按照国际国内先进理念和一流标准,通过高标准、高起点规划整治,解决当前沿街建筑景观总体效果不好、外立面缺乏整体规划和色彩规划、主题区块缺乏特色设计、沿街商铺广告牌匾杂乱无章、建筑物材料老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城市家具不完善和人性化关怀不够等问题,全面提升建筑物立面、广告牌匾的艺术美感和文化内涵,为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贡献力量。

5月2日,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拆除联通路立面违规广告牌。

门头牌匾整治按照“突出特色、一店一牌、规范文字”的原则,进行提升改造、规范设置秩序。按照每个店铺、单位保留—处牌匾的原则,在临街建筑物一楼门楣部位紧贴墙面设置,宽度根据路面宽度比例设定;位于道路交叉路口,两侧均开设门面且属同一经营者的,允许在两侧门面分别设置牌匾。对于涉及多家企业、门店、单 位的商业综合楼、写字楼,应在出入大厅内统一设置导示牌; 无出入大厅或走廊的,由主管部门在建筑物出入口等合适位置,设置综合导示牌,坚决拆除综合导示牌以外的门头牌匾和各类牌匾广告。门头牌匾设置内容应不超过牌匾面积的70%,与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相符。门头牌匾周边原则上不保留流动字幕电子显示屏。坚决遏制户外广告杂乱无章的态势。

楼顶广告(含标志、标识)要全面清零,座标性建筑物确需设置楼宇冠名的,经主管部门许可后,可在建筑物墙体顶端侧或指定区域设置一处标志、标识;墙体广告(含窗口广告、乱贴乱画)要集中治理,除商业街区或有规划手续的墙体广告外,原则上全面清零。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全面进行排查,无许可手续的, 依法进行拆除并恢复原貌,严格控制新增电子屏,今后凡新增电子屏必须经区县人民政府同意后设置。沿街店铺、写字楼、综合商业楼等 利用门窗玻璃、橱窗玻璃、玻璃幕墙、外墙壁等部位张贴、 悬挂文字、图案、电子显示屏的,要全面进行清理。围挡广告原则上以公益广告为主,对侵入道路红线、 占用绿化带、破损等围挡广告,要全部进行清理,并按照规范重新进行设置。要严格控制条(横)幅、彩旗(带)、 巨幅、拱门、气球等临时性户外广告的设置,禁止设置过路横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