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大跳水 两部门下发新通知,退耕还林“分
2020-05-05 20:01:12
退耕还林是我国实行的一项植树造林工程,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早在1999年时,我国在四川、陕西、甘肃3省率先开展了退耕还林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于是,从2002年1月10日开始,决定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

据老年人讲,全国大部分地区退耕还林的区域在最早时本身就是林地或草地,由于人口增多,粮食不够吃而进行了“伐林毁草”,从而使林地或草地变成了粮田。但是,由于这些地块的自然条件普遍比较恶劣,从而导致种粮的单产并不高,对粮食总产的贡献意义不大,并且,还造成了自然生态的严重恶化。因此,退耕还林是非常有必要的。
国家为了保证农民在退耕还林后的收益不降低,于是,决定对退耕还林的土地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依据当时的情况,国家出台了退耕还林补助标准,譬如,黄河和海河流域每亩退耕地补助粮食200斤,长江和淮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300斤,同时,每亩退耕地每年还给予现金补助20元。并且,还规定了补助年限,对于还草的地块,一共补助2年;对于营造经济林的地块,一共补助5年;对于营造生态林的地块暂按8年进行补助。

这一补助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朋友退耕还林的积极性,仅在1999年-2008年间,全国退耕还林地面积已达4.03亿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39亿亩,荒山荒地造林2.37亿亩,封山育林0.27亿亩。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了巩固这一成效,4月30日,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从今年开始,每亩退耕地将补助1200元,该补助款将在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补助500元,第三年补助300元,第五年补助400元。每亩退耕还草地将补助850元,该补助款将在三年内分两次下达,第一年补助450元,第三年补助4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