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黑恶犯罪 弘扬社会正气
扫黑除恶“决胜之战”
江西检察在行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这场“决胜之战”怎么打?3月18日下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推进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云鹏主持,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利部署。
各级检察院检察长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省检察院要求,涉黑恶案件全部纳入领导包办领办 范围,由检察长和院领导带头办理,并作为考核硬指标。对于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检察院,要约谈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
今年,中央、省委重点部署了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的专项整治。3月2日,省检察院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省检察院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3月底前完成对各类涉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大摸排、大起底,8月底前全面落实完成“四个一批”集中整治,12月中旬前形成专项整治报告。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形成了每案提前介入、挂牌督办、原则上一个月内诉出、48小时内解决分歧机制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省检察院强调,要以更实的作风、更高的标准,进一步做好提前介入,把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解决在侦查阶段。疫情期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确保专项斗争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原则上一个月之内将案件优质高效诉出。对今年一季度前受理审查起诉的涉黑恶案件,4月底前要全部提起公诉,10月底对检察环节的涉黑恶案件要全部依法处理。对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
省检察院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要统一把关,充分发挥对案件事实定性处理统一把关和督办办案进度作用。各基层检察院要及时掌握公安机关对涉黑恶案件立案情况,3日内上报市检察院,市检察院5日内挂牌督办;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5日内上报省检察院,省检察院接到上报后5日内挂牌督办。对挂牌督办案件,省检察院全部由厅级领导干部挂牌,各地检察院也要参照此方法办理。
为推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向纵深发展,省检察院要求,加强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税务等部门的衔接配合,注重深挖细查并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组织进行的洗钱等关联犯罪。妥善处理好“打财断血”和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关系,准确区分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继续深挖“保护伞”线索,对前两年已办结但见黑见恶不见“伞”或打“伞”不彻底的案件查漏补缺、重点深挖。充分利检察机关对14个罪名职务犯罪的立案侦查权,对司法工作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及时组织初查、及时立案,相关问题线索一律层报省检察院。
深化综合治理是专项斗争的发力点。省检察院要求,要增强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意识,将个案中的问题与同类案问题结合起来研究分析,采取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方式向有关部门提出。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聚焦社会治安、乡村治理等10大行业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不少于3个行业领域调研。3月底前完成调研方案,6月底前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当地党委政府,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省检察院要求,今年三季度前,各级检察院要全面总结三年专项斗争中的成熟经验和做法,转化为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省检察院总结全省情况,研究制定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恶案件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广运用到全部刑事检察工作中。
监制 / 周文英
校审 / 欧阳晶
文字 / 郑燕飞
图片 / 姚卫东
责编 / 聂凯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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