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四类划分,加快完善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全面启动中心城市(含玉龙县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到2020年,中心城市(含玉龙县城)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2年,中心城市(含玉龙县城)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位于主城区的西安街道、大研街道、祥和街道、束河街道及黄山镇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5年,中心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县结合美丽县城、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工作,因地制宜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宾馆、饭店、商场等经营性场所和居住小区、企业等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乡镇、农村按照《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函》(农社函〔2018〕3号)相关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方案》明确重点七个方面的工作重点:编制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开展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夯实学校垃圾分类教育基础、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站(点)、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运输体系、加快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并明确各个工作的责任单位。
天域阳光一期垃圾分类示范点
来源:丽江市生态环境局
原标题:《州市要闻 | 丽江:出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