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休假规定 促进文化旅游的复苏和振兴
2020-05-04 19:54:47

原标题:我省启动促进文化旅游恢复和振兴的措施

5月1日,省政府公布《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包括五个主要方面,如增加对企业的援助和协助,增加产业一体化的发展,增加项目建设的促进,增加市场拓展和质量改进,以及增加政策和服务的实施。建议采取“安排1亿元整,缓解文化旅游企业困难”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政府企事业单位为员工周五下午和周末出行创造有利条件”等措施。

受疫情影响,该省的文化和旅游业今年受到重创。以今年的五一假期为例,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多数景点的客流量(人次)大幅下降。许多5A级景区接待的游客数量约占景区每日有限游客数量的20%,景区运营成本相对较高。许多旅行社推迟了所有员工的返岗时间。为了全面推进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和振兴,更好地发挥其促进全省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省制定并发布了《措施》。

《措施》提出通过增加专项资金支持、实施专项金融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延长企业保险期限等方式,加大对企业救助的力度。利用现有专项资金支持文化旅游企业抗击疫情,对疫情严重的文化旅游企业、旅游景点、旅行社和星级酒店提供信贷支持。统筹省级文化旅游专项资金,安排1亿元缓解文化旅游企业困难,促进文化旅游市场复苏。增加文化旅游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政府专项债券支出;制定专项金融服务措施,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金融产品,组织银企对接活动等。支持文化旅游企业通过上市、上市、发行债券和商业票据等方式直接筹集资金。对有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旅行社和有公众责任保险的景区,鼓励保险机构给予适当支持,延长保险期限。

在加快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措施》提出加快文化旅游品牌创建、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文化旅游新业态和新产品培育,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大力实施“文化进景区、文化进景区”行动计划和文化旅游整合推进农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打造长江文明、三国文化、武当古建筑等标志性文化旅游品牌,推出湖北文化旅游“十大示范品牌”;鼓励艺术精品创作,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电影作品,对优秀的抗疫题材作品给予适当支持;培育网上景区、网上博物馆、网上音像、网上健身等文化旅游新形式、新模式;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影视产业、体育产业、科技教育、农村振兴等的融合发展。

《措施》提出大力支持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实行领导负责制,纳入省重点建设计划,纳入全省土地和空间规划;全面提高文化大队的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建设“手机一游湖北”全球智能旅游

《措施》提出加大市场拓展和质量提升力度,加强文化旅游形象宣传。策划制作以湖北文化旅游为主题的宣传片,展示湖北“安全山水,感恩迎宾”的形象。建立全省文化旅游产品网络营销服务平台,支持省内文化旅游企业免费进入。对省级文化旅游企业开展湖北文化旅游推广给予品牌奖励和财政补贴;扩大文化旅游客源市场,鼓励各级工会组织按规定在本省组织劳动模范、职工休养、春秋游等活动,合理使用会员费为职工办理文化旅游年票;激发消费市场潜力,实行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干部职工分段、分高峰休假,提倡旅游休假与法定假日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企事业单位依法优化调整暑期工作和休息安排,为员工周五下午和周末出行创造有利条件。推进消费试点示范。支持武汉、宜昌创建国家文化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创建一批国家文化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实施感恩惠民行动。在“感恩白衣天使,优雅湖北欢迎你”的主题下,抗击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将开展感恩反馈活动。协助湖北的医务人员可以携带三名亲属前往该省的甲类旅游景点,无需终身门票,而全省的医务人员将在2021年底前前往该省的甲类旅游景点,无需门票。各市、州、县政府采取各种形式支持景区开展感恩回馈活动。

《措施》建议应该努力预防和控制疫情。引导公共文化场所、文化旅游企业、风景名胜区等景区开展网上预订、预售和预约服务,并采取人员流动限制等措施,防止聚集性疫情风险扩散;优化和改善管理服务。建立地方政府分管领导和文化旅游部门负责人“双促进”制度,即把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联系起来,促进企业发展和产业振兴;实施惠企政策。确保全省文化旅游企业享受全覆盖和不遗漏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