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6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截至今年3月31日,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天津等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找过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工资排名稳居第一;月基本工资较低的为安徽,最低标准第一档工资为1550元。
从最新调整来看,进入2020年,福建、青海、广西已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福建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五档缩减为四档,分别为1800元、1720元、1570元、1420元。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平均值平均增幅8.4%,年均增幅3.3%。
青海从2020年1月1日起,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00元调整为1700元。此次是青海第10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统一平均增加200元,增幅为13.3%。
广西从2020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1680元、1450元、1300元分别上调至1810元、1580元、143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6元、14元、12.5元分别调整至17.5元、15.3元、14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数据显示,北京、天津、上海、广东4省份第一档次标准超过20元。其中,北京以24元的最低时薪领跑全国。而湖南省的最低时薪为12.5元,和标准最高地区北京的差距相差近1倍。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图片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