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章 溧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启用行政审
2020-05-02 11:44:22

根据《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划转部分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的通知》(溧政发〔2019〕31号)文件精神,自2020年5月1日起,划转事项由溧阳市行政审批局实施。为保障划转事项顺利承接,现就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启用公告如下:

启用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自2020年5月1日正式启用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使用行政公章或省级以上要求使用统一业务专用章的,从其规定。——溧阳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4月30日特此公告。

来源:溧阳市行政审批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