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污染 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05-02 11:27:07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

从具体方面看,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法律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确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统筹城乡,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定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具体管理办法。法律完善了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秸秆、废弃农用薄膜、畜禽粪污等农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明确国家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力度。明确污泥处理、实验室固体废物管理等基本要求。法律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进行了完善,规定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信息化监管体系、区域性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等内容。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转移数据和信息,规定电子转移联单,明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应当全程管控、提高效率。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看点

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何看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看点一

加强医废管理

问: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法律作了哪些针对性规定?

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固体废物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增加以下规定:

第一,切实加强医疗废物特别是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过程中医疗废物的管理。明确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明确监管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突出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法分类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第二,明确有关实验室固体废物管理的基本要求。规定各级各类实验室及其设立单位应当加强对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实验室固体废物。实验室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第三,加强农贸市场等环境卫生治理。

看点二

推进垃圾分类

问:法律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作了哪些针对性规定?

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针对生活垃圾分类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坚持全民参与、简便易行等原则。二是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三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四是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地方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要遵循产生者付费、差别化管理原则。

看点三

治理过度包装

问:法律对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作了哪些针对性规定?

答:在过度包装治理方面,法律作出以下规定:一是明确有关部门要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避免过度包装。

二是明确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

三是强调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四是要求生产、销售、进口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包装物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包装物进行回收。

五是规定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

六是明确国家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

据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