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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规模及最大可承受风险限额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具体的风险限额。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同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业务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条件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董事会同意:
1.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同业授信,具体授信品种、期限和授信额度以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2.年度运用同业授信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500%;
3.本次申请的有效期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5万元;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8万元。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续保责任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选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首席承保公司,保险期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限为1年,续保的保单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续保保费为人民币48.5万元。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2020-2022年战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共计35,117.01万元,其中,计提金额为40,914.14万元,转回金额为5,797.13万元,预计减少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35,117.01万元,减少2020年第一季度净利润26,337.7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同意《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方正承销保荐2019年度对20.5亿元款项不补充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承销保荐”)被挪用的20.5亿元款项,账面记载的17.415亿元未收回资金已计提坏账准备5.2245亿元,经公司判断,董事会同意方正承销保荐2019年度对20.5亿元款项不补充计提坏账准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5月2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会因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业务或财务上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关联董事廖航女士、胡滨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叶林先生、李明高先生、吕文栋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确认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预计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董事施华先生、廖航女士、胡滨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属于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叶林先生、李明高先生、吕文栋先生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前得到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不正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理,我们同意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2019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范围
1.方正集团;
2.方正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方正证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3.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确定的方正集团的关联人。
(二)方正集团的基本情况
方正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方正集团70%股权,为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北京大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58号)于2002年成立的管理和经营北京大学校办企业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北京大学持有其100%股权,北京大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生玉海
成立时间:1992年12月12日
注册资本:110,252.86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方正电子出版系统、方正-SUPPER汉卡、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销售电子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非金属矿石、金属矿石、黄金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装卸服务;仓储服务;包装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方正集团于2020年2月19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0)京01破申42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京01破13号《决定书》。根据上述《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对方正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指定方正集团清算组担任方正集团管理人,方正集团清算组由人民银行、教育部、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和北京市有关职能部门等组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正集团正在重整中。
三、日常关联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种类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方正集团及其关联人采购计算机硬件与软件,包括IT设备、软件及相应的设备维护服务等;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方正集团及其关联人互相提供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3.其他种类,包括方正集团及其关联人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健康产品服务、数据信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等。
(二)定价依据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定价;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应以不高于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不高于向其他非关联人收取的费用确定。各关联人应确保不因关联交易而使交易对方承担高于其他第三方作为对手方时承担的费用或市场价格的额外费用。
各关联人可在上述协议确定的定价原则基础上,就具体交易事宜另行签署具体交易合同加以约定。各项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依双方另行签署的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协议期限
方正集团与公司双方同意对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规定进行确认。具体合同按业务性质在实际发生时由交易双方遵照该框架协议的原则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方正集团及其关联人提供及接受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有利于增加公司收入;
2.方正集团及其关联人在计算机硬件与软件制造与服务行业具有领先地位,公司采购其IT设备、软件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完善,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公司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业务或财务上的依赖。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视频及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补充通知于2020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雍苹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雍苹女士、徐国华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曾媛女士以电话方式参会),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关联交易内部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确认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处理的稳健、谨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确认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处理的稳健、谨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方正承销保荐2019年度对20.5亿元款项不补充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承销保荐”)20.5亿元款项不补充计提坏账准备,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方正承销保荐2019年度对20.5亿元款项不补充计提坏账准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设有23家境内分所和13家境外成员所。信永中和已加入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ShineWing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
2. 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至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有236家,收费总额26,7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约1,870,000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合伙人晁小燕、独立复核合伙人罗玉成、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杜伟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无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服务收费综合考虑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定价,2020年度审计费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3万元,其中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8万元。因审计内容增加一家子公司,审计收费总额较上年度的人民币123万元增长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得到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证券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