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 积极开展“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年”
2020-04-30 11:58:13

按照张家口市桥西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年活动和三创四建活动加快建设经济强区美丽桥西相关工作要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坚持把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年活动作为服务全区工作大局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证公平正义营商环境,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秩序各类犯罪,积极推进平安桥西、法治桥西建设。

系统学习理清工作思路

一是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三个文件和11条标准,进一步明确检察院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具体审查和操作尺度。二是结合最高检和省市院工作部署,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纳入检察重点工作,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依法办理、快速办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护航。

建立健全机构完善机制

一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在院办公室,切实保证全院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主动加强与牵头单位区审批局和其他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线索移送、管理程序对接、重大时间处理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维护公正公平市场秩序合力。

三、严惩破坏营商环境犯罪

一是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结合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该院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狠抓落实。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偷税骗税等犯罪,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有序参与竞争。与公安机关、金融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遇到相关案件,主动联合召开研判会议,开展金融风险和涉案民营企业风险评估,筑牢企业发展金融安全防火墙。

二是主动服务市场主体。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严厉打击危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和企业家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和发展环境。依法打击长期困扰民营企业,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侵蚀企业利益的蛀虫,突出打击收受对方贿赂,损害企业利益的内鬼,保护民营企业合法财产。依法打击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依法打击侵犯企业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犯罪,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促进民营企业安心创新创业。

三是注重涉企案件评估。该院在查办涉及非公企业及经营者、主要骨干等人员犯罪案件时,坚持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对涉案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在最大限度减少影响的基础上,帮助企业维持好生产经营。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投资商和企业负责人、重要技术人员,依法慎用强制性措施,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不是一时之谋,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桥西区院将积极作为,进一步加大服务保护民营经济的力度,拓展服务的深度,提高保护的精度,为桥西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通讯员王艳新)